如果不是逼不得已,誰會願意放棄一個愛了很久的人?如果不是無可奈何,誰會願意讓自己的青春付之東流。
從小我就是一個比較念舊的人,我喜歡了很久的玩偶,那麼我就會一直留著它,喜歡了很久的玩具,我也會好好收藏。每次我媽收拾房間的時候,如果不小心清理了我的某些舊物,我就會埋怨她很久,也會傷心很久。對我而言,一件物品的價值並不取決於它本身的價值,而是它對於我個人而言的意義。只要有意義,我就會特別的珍惜,當然我對人也是這樣。
我和他並不算真正意義上的青梅竹馬,但是我們的確很早之前就認識了。他是我的初中同學,也是我的高中校友。初中的時候我們就愛在一起打鬧,不過那個時候的年紀都還小,根本不懂得什麼是感情,所以我們真的開始戀愛是在高二的時候。
對於高中生而言,早戀真的是一件不太好的事情,至少對於我而言是這樣。因為和他戀愛以後,我總是會想他,也總是會忍不住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和他吵架。本來對於學生而言,最重要的應該是學習,可是那個時候的我,卻覺得最重要的是他,因為他好像就是我的全世界,我一直都在圍繞著他轉。
因為真的太愛他了,所以高中畢業之後,我不顧家人反對,選擇了他喜歡的一個學校,放棄了更好的選擇。雖然我的選擇可能是錯誤的,但是我並不後悔,也沒有後悔的權利。大學開始的那段時間,我們也留下了許多美好的記憶。雖然偶爾也會吵吵鬧鬧,但是總的來說還是幸福居多。
大三的時候,我們開始實習,因為專業的原因,他比我早實習。沒想到就在那短短的一兩個月裡,他就告訴我他喜歡上了別人。我從沒有想過我們之間的感情是那麼的不可靠,也沒有想過他會變心的那麼快,總之所有的一切,給了我一個措手不及,而我也覺得沒了繼續下去的必要。
分手以後我真的很恨他,但是也真的放不下,那麼多年了,我發現自己真的忘不掉他。不過我相信時間可以治癒一切,我一定會忘記的,現在不行,以後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