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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一篇"關於32封信"的日記:作者開啟收藏的盒子,裡面是一個男人在三個月裡給她寄來的總共32封信。她慢慢將一封封信件開啟,使塵封已久的愛展現在眼前,男人親手寫的筆跡令她感到熟悉和親切,信中充滿的溫柔和愛意的語句敲打著她的心扉,引發她對往事的懷念,增添了重溫時溫暖的傷感。寫日記的是一個女孩,寫信的是一個男孩。我對他們在這個資訊發達的時代還選擇用筆寫信的做法感到有些驚訝,但同時也覺得他們很可愛,願意拋棄電話,微信,電子信件,QQ去等待郵件的投遞時間,為了情感的需要,克服了惰性去寫信,在今天看來在人們越來越懶得動筆寫信的時候,應該說是偉大的。

不知道從何時開始,我不見信紙已經很久了。信彷彿成了古董也封存在我的記憶裡,信對於我來說是家,是父母的關愛。70年代當兵離家,唯一的親情聯絡就是書信,而往往最盼望的就是通訊員送信的時間,渴望聽到"有你的信"的叫聲,每收到一封信就能高興一整天,放在枕頭底下還時不時拿出來重溫一遍,思家的情緒會隨著熟悉的筆記而眼淚迷朦。現在看來,書信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都是美好而老舊的,那隻不過是與某段時間的情感緊密相連的事物。似乎很少有人去寫信,總覺得寫信是件麻煩的事,也可以肯定的說,根本就沒人會去寫信了。

寫信麻煩,先得在雜亂的桌上整理出一塊空地,容得下信紙的存在,當然還要準備專門的信紙,從練習冊上撕下的一兩頁紙似乎感到沒有誠意,還得找筆,用慣了健盤,鋼筆一時半會還找不到,也不知道還有沒有墨水,總之夠折騰一陣子的。

動筆了,寫點什麼呢?下意識地用牙咬咬筆頭,腦子裡想著如何用詞,既然寫信就得說點啥,總不能隻言片語吧,會不會太少了?還不如上網用拼音打字,打字速度要比寫要快得多,而且在網上邊打邊寫思路清晰些,似乎還有一種自豪感。

寫不出的字沒關係,會拼音就行,電腦列出一排字可以找,不用再去翻那厚厚的字典。還有,天哪!我寫信的字實在是太難看了,雖然一筆一劃規規整整,但還是寫得很難看,真令我臉面無光,這麼醜的字怎麼能寄出去!還是電腦打字好,標準的中文字型,清一色的漂亮!

等到好不容易東拉西扯湊足了兩頁,暈,還得跑去寄信,找到最近的郵政代辦所,買信封和郵票,記得最便宜的郵票8毛錢,要是寫信用的紙厚了點,就要稱重量付費。 現在每月100元上網費,扔在存摺裡,成天掛在網上都沒關係,愛和誰聊,愛聊多久,全憑我樂意。不想說話就發微信,不用擔心信紙太厚塞不進信封,多麼方便的選擇。 然後要給信封貼郵票要用膠水,哦,不對,是糨糊,不留神會弄得手指黏黏的。投遞信吧,郵筒就在門外,一身綠,呆頭呆腦的戳在那裡,孤單地靜靜地等候你的到來,真的每天有郵遞員去收信嗎?透過細長的口子,我看見裡面又黑又深,好像信一投進去就會被黑洞吞噬似的,再也出不來了。我這封信要走很長的路,到收信人手裡要多長時間呢,心裡沒有百分之百的安全感。

就算是信寄出去了,對方能和我一樣有這種心情回信嗎?那怕只有幾個字,也許希望是落空的。不知趣的電話鈴響起"我收到你的信了,我懶得動筆回信,就電話告知一聲吧…"電話裡面滔滔不絕,興致勃勃,聽不到的是我深深的失落。

正因為通訊太發達了,人們都認為沒有必要寫信,講究快捷方便。寫信已不是為滿足通訊的需要,只是一種情感的需要。我就有一種習慣,總認為口頭表達沒有文字表達那麼豐富,條理性強,有傾訴需要的時候就愛動筆寫點什麼,畢竟語言不像文字那樣可以充分表達內心的感受。口頭表達一晃而過,而書面表達則更長久,還可以收藏,雖然紙張會舊,字跡會模糊,但收藏的是一份情感和回憶,它不可以複製,因為它只是寫給一個人看的,筆跡,標點符號和語氣都代表書寫人當時的心情和故事。沒有書信的保留,我們也就看不到像《馬克思致燕妮》、《曾國潘家書》、《傅雷家書》等精典書信了。

雖然我現在不寫信了,但還是寫日記,這其實也是寫信的另一種表達方式,因為我對文字還是有依賴性的。而且還很喜歡那種漂亮的有顏色圖案的信紙,總是能勾起我想寫字的慾望,那怕胡亂塗鴉幾筆也好。

科技進步日新月異,但人類情感依然如故,寫信作為傳遞感情的方式難道真的會被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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