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山海情》水旺說要入贅那段,特別感慨。朋友家是兩個女兒,朋友妹妹結婚早(出嫁),等到朋友要結婚的時候,父母堅持要對方入贅,男方父母找人說和,表態只要不入贅,哪怕婚後兒子和女方父母住在一起也可以,至於孩子,國家政策也可以要二胎,同意老大跟男方姓,老二跟女方姓。可即使這樣,女方父母也是豪不退讓,就這樣耗了一年多,最終兩個人還是一拍兩散,如今朋友已經30+了,仍然未婚。
朋友和男友都在十八線小城市工作,父母也都是當地人,我們私下聊天的時候也談到其實都住在一個城市,入贅真的只是個“名”而已,不理解父母為什麼要這麼堅持。可沒想到,就是這個我們覺得傳統、落後的觀念,生生拆散了一對有情人。
可能有人會覺得朋友愚孝,但其實她也做了很多努力,只是父母態度堅決,從斷絕關係到以死相逼,而她真的沒法做到決絕,作為朋友,我們除了心疼這個好姑娘,也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站在她父母的立場,所有的不同意不過是“害怕”,害怕老無所養,老無所依,堅守入贅的他們,甚至不惜以子女的幸福為代價,這樣的愛是自私的,也是可悲的。
《山海情》裡,阿真最終留在了閩寧鎮,還發揮家族經商優勢開藥店、辦醫院,對於水旺一家,這是最好的結局,但如果阿真父母不同意呢?會不會又多了一對傷心人?
父母之與子女,不過是一場漸行漸遠的修行,陪一程,走一程,送一程,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不要以愛的名義束縛和綁架。所謂無私的愛,是不求回報的付出,孝順是應該,但父慈子孝,父慈,才能子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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