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亞說:“世間的很多事物,追求時候的興致總要比享用時候的興致濃烈。”
生活中,這樣的情況比比皆是,特別是在愛情和婚姻中。
一個人在追求一份愛情的時,恨不得花上自己所有的心思和力量,不管對方怎麼拒絕,怎麼考驗,都不會覺得是什麼難事。那時候會覺得,只要我愛他,我就會用盡全力去得到這份愛,去跟喜歡的人在一起。
可當自己得到了這份愛情,或許一開始會沉浸在這樣的幸福之中,一旦習慣了這樣的擁有之中,也就沒有當初追求愛情時那樣濃烈的興致了。
愛情如此,婚姻亦是如此。
只不過結婚之前的愛情相對比較自由,喜歡就在一起,不喜歡離開便是。而婚姻就不能這麼隨意對待了,畢竟還是有一紙證書,而且在婚姻的過程中還會牽扯很多東西,比如孩子,共同的利益等等,就算不愛了也不能那麼輕易地說離開。
於是,在結婚之後,有些人在遇到了婚姻之外的一些誘惑時,就很容易動搖自己的心。
心一旦動了,生活也就跟著發生改變了。
梁秋實說過:“樹與人早晚都是同一命運,都要倒下去,只有一點不同,樹擔心的是外在的險厄,人煩慮的是內心的風波。”
可見,一個人的人生,是由他的內心來決定的。心裡一旦有了什麼風波,都會表現在他的生活中。
一個人,若是經不起婚姻之外的誘惑,只要動了心,也就相當於動了自己的生活,動了自己的婚姻。如此,你的生活也就不再是風平浪靜了。
只是,在婚姻的加持下,還要對其他的人產生感情,這樣的行為是非常危險的,最後也會給很多人帶來傷害。你的另一半,你的孩子,甚至是雙方的父母,都會因為你的這個行為而心痛,甚至付出更大的代價。
生活中,我們也能經常見到這樣的情況。那些背叛了婚姻的人,要麼會因此失去自己原本平靜的生活,要麼就繼續維持著一份虛有其表的婚姻。可見,無論是哪一種結局,都會影響到自己原本的人生。
錢鍾書說過一句很經典的話:“婚姻是一座圍城,城外的人想進去,城裡的人想出來。”
其實,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如此。在結婚前會憧憬婚姻生活,一想到幸福的二人世界,就迫不及待地想要進入婚姻。
等到真正進入婚姻,經歷了柴米油鹽的平淡生活之後,就會發現,其實,婚姻生活並沒有之前所想象的那般美好,那般甜蜜。
只是,這才是婚姻的真正意義。那種脫離了實實在在的生活的婚姻,在現實生活中,很找不到的,那些都只不過是活在故事中。
既然如此,我們無法去怪婚姻的瑣碎,我們能做的,就是接受婚姻中所發生的的一切雞毛瑣碎。
就算在結婚之後,遇到了更好的人,也一定要記住:別心動。
因為,就算你拋棄了現在的婚姻,去選擇了另一段愛情,那也只能停留在愛情之初。等到你再次進入婚姻之後,你會發現,其實,婚姻是否能夠幸福,並不在於你選擇了怎樣的人,而是在於你用怎樣的態度去面對婚姻生活。
若是兩個人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之後,你覺得生活太過乏味了,然後把這一切歸咎於你沒有遇到一個更合適的人。一旦有了這樣的想法之後,你永遠都不可能遇到一個完美的人,擁有一段完美的婚姻。
就好比有人在形容愛情和婚姻的時候說道:“愛情,就好比在沙灘上撿貝殼。當你撿到了一個又大又漂亮的貝殼之後,你滿心歡喜,以為這是你最愛的貝殼。可要是你不捨得離開沙灘,繼續去尋找的話,你會發現前面還有更漂亮的貝殼,你手中的貝殼永遠都不可能是最漂亮的。
若是你撿到了一個喜歡的貝殼之後,你就再也不去沙灘了,那麼你手中的貝殼就會一直是你最心愛的。”
周國平就曾說過:“如果要安寧,你就結婚;如果要自由,你就獨身。”
既然你無法阻擋婚姻之外的那些誘惑,那麼請你不要結婚,一直保持獨身,這樣你就可以一直去追求你所謂的愛情。
既然決定要跟一個人進入婚姻,就應該承擔起婚姻中的責任和義務,對你的婚姻負責,就算遇到了更愛的人,也要控制自己的內心,別再動心了。
就像羅蘭說的那樣:“對愛情不必勉強,對婚姻則要負責。”
關於婚姻的意義,列夫·托爾斯泰說:“同是一件婚事,一些人視之為兒戲,而另一些人,則視之,為世界上,最莊重的事情。”
希望我們每個人都能成為後者,把婚姻當成是最莊重的事情,而不是視之為兒戲,結果誤了自己,也傷了別人,終究是辜負了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