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到現在由於自身原因做過不少工,都沒能如願,父親很老實,在我小學三年級時和後媽結婚,法院判給她小女兒,我叫姐姐,其實她的大女兒和兒子,她都帶著。當時我就跟著我奶奶爺爺一起生活,小學畢業後由於爺爺身體原因不能繼續再照顧我,我爸透過中間人讓我媽暫時帶我初中階段,每月給40元(天吶一袋面都買不到,正是長個子的時候,飯量很大,估計也是後媽出的主意)自己的親媽肯定不會讓自己的孩子受委屈,好好的供我初中畢了業。怪自己不好好學習沒能繼續上高中。班主任是後媽的朋友,給我說過,你後媽那樣是不會供你去上高中讀大學的,省省事吧,其實吶,後媽也是這個學校的老師,鬧過多少次估計全校老師都知道些吧。
初中畢業就來到姑姑家,姑姑很好照顧我給我找活幹,讓我去一間飯店去學廚,待了有快兩年,從洗碗到幫做職工餐,再到配菜,感覺還不錯。因為招工又到工廠去上班把廚藝給丟了。一晃現在30多年過去了,我爸也沒有怎麼多管我,親媽時不時幫我也是力不從心,我自己摸盤滾打沒混出個樣子。最近回去看父親,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後來聽我姑說,父親省吃儉用攢的一張存單,是養老錢,雖然只有幾十萬(之前我什麼都不知道,只知道後媽和我爸經濟分開著),後媽一天不知道給我爸怎麼洗腦的,讓我爸把存款全部轉到她名下(這個意圖很明確),後媽一直都對她自己的三個孩子補貼,包括孫子都一直補貼,她兒子冤枉住了監獄,她跑前跑後把案子給翻了,政府賠了一筆款給他兒子,回來就蓋了新房子,我爸啥也不知道。我爸連後媽的存款退休工資都不知道。以前我在廠裡上班時就知道有一次,因為我爸的工資好想少了幾十塊,後媽就跑去勞資科會計那查,好傢伙,給看的緊的。現在又在考慮怎麼侵佔我爸的養老錢了。
後媽每個月給自己報的10天療養,給我爸一個人扔在家裡,不聞不問,我就想不明白我爸怎麼就不能享受同等待遇?只能她自己去享受?因為她把僅有的一部手機侵佔著,這部手機還是我姑姑給我爸,讓我爸方便聯絡的,在家的時候我們打電話都是她接,再轉我爸,她就在旁邊聽著。
更可氣的是,一次我帶著兒子回去看我爸,準備回去了,我爸用腳踏車帶著孫子去做公共汽車,沒走多遠,後媽就小跑過來跟著(以前沒有車,後來買了二手車);還有每次去看奶奶,後媽總不讓我爸在奶奶家過夜,必須當天回去。平時我爸自己騎車子80公里到奶奶家,我是看不過去,開車接著過去,後媽就跟著一起去。反正不給我和我爸私人空間。
我把這事告訴了媳婦,表示只能讓我爸把存單拿出來讓我保管,我爸自己保管好自己身份證,諮詢過律師,透過法律程式,按後媽和我爸結合的這幾十年的所有收入平分後看怎麼弄。
針對這次要求我爸把存款全部轉到她名下的事,我是這麼想的,後媽把我爸的錢佔為己有後就有主動權了,存摺是人家的名字,我爸就沒有話語權,有了也白費,我就更不沾邊。我爸現在身體挺好,年齡大了誰也說不準這事,萬一我爸病了住院,想用錢,後媽就說醫保報的用,好藥不給用,想用你自己想辦法,這不就尷尬了。
這樣一來後媽就可以任意分配給她的三個孩子們(因為我無意中聽過她說過她的幾個孩子過的都不咋地,反正都比我好,二婚都有私心那是肯定的),我真的找不到合適辦法去解決,姑姑也頭疼這件事,畢竟人家現在是合法夫妻,都一起過了這麼多年了,只能做我爸的思想工作,養老錢不能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