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談了三年,孩子也生了,他能抽四十的煙,能養小三,卻從未給我一分錢,我抱著嬰兒去工作賺錢。一次經濟困難,找他要一千,他大罵我一頓後,說分手拖黑我。至此,徹底看清他,也看輕了他。
大半夜馬路邊吵架,他越走越快沒有一秒鐘停留,最後馬路上只剩下我一個人揹著個大行李袋,慢慢走回家,路人以為我是外地流浪街頭的人還問我要不要幫忙就知道我當時的樣子有多狼狽了,那一刻我就知道他不是我要嫁的人,我嫁的人不會隨便就丟下我
高中開始談戀愛到大學畢業,過生日我去單位找她,讓我在離著單位200米的位置等她,後來去政府單位上班,領導問她有沒有物件,她居然說沒有,跟家裡人也說沒物件,我他媽一個大帥哥就這麼拿不出手去,四年的感情都它媽餵狗了,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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