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有一位女性朋友,結婚4年,如今在懷二胎中,家庭債務全在自己名下,甚至向孃家借了三四萬塊錢。
我問她:“債務都在你自己名下,你老公呢?”
她回我:“我老公沒辦信用卡,名下也沒有債務”。
作為朋友的我,非常想罵她,但是又怕她焦慮上火,現在她懷二胎沒上班,大寶又即將面臨上幼兒園,產檢、奶粉、尿不溼、日常開銷、人情往來等等,到處都需要花錢,而他老公的工資,只夠維持一家的日常開銷,而需要其他開支只能透過透支的方式維持下去。
年輕人結婚初期日子過得艱難,多少有點債務我很理解,但是我不能理解的是,為什麼債務全部在她名下,為什麼她還要向孃家借錢。
2、這是我在網路上看到的一則故事:
男女是夫妻關係,因為男人做生意有時候會面臨資金週轉不開的情況,所以女人就把自己名下的信用卡給男人用,八萬的固定額度。
每次賬單出來,女人都會提醒男人按時還款,甚至到了還款日子,女人從早催到晚,叫男人千萬記得還,以免逾期影響信譽!
最近女人和男人吵架了,因為女人收到了銀行的資訊,說臨時額度現在到期了,欠款必須小於固定額度。
額度八萬的信用卡男人刷出了十萬,女人問男人,我沒有申請臨時額度,為什麼你刷出了十萬,男人說是自己申請的。
於是女人讓男人把錢還進去,要不然會影響信譽的,結果男人一副愛搭不理的樣子,甚至罵女人,你那麼在乎信譽,自己還進去吧。
3、從上述兩件事來看,我覺得男人比女人更現實,更雞賊。
首先說說我朋友,這筆債務雖然是共同債務,但是都在她名下,一到還款日期,焦慮的是她,想著怎麼還上的也是她,萬一還不上逾期的還是她。
她老公如果負責任倒還好,會想辦法借錢怎樣把欠債還上,不負責任,一句我沒錢我也沒辦法就解決了,到頭來還是得她想辦法借錢還債,總不能真的去離婚吧。
其次,我非常不建議女人找孃家人借錢,有一次就有第二次,男人也會養成一種習慣,反正沒錢了,老婆娘家人會出面幫忙,我幹嘛要去麻煩我自己的父母。
再來說說網路上的那一則故事,男人做生意,就要預備足夠的資金週轉,即使資金週轉不開拿了女人的信用卡,即使臨時額度調整了,至少也需要告知女人,否則這可以算得上“偷”(不告而拿是為偷)!
而當面臨還不上信用卡的時候,男人就是不還,女人也拿男人沒辦法,即使女人要告男人,也必須想辦法先把這筆錢還進去,否則就要面臨逾期的影響了!
4、我承認,夫妻是要同甘苦共患難的,但是債務全在女人名下,是不是有點說不過去!
我甚至在網路上還看到很多這樣的提問:如果兩人離婚,欠債怎麼分,全是男方欠的/共同欠下的,可是都在女方名下。
我好想問問這些女人們,為什麼債務都在你們的名下,你們怎麼那麼好哄騙呀!
最後,我想奉勸婚內的女人,不要把家庭共同債務全部承擔在自己名下。
如果家中有共同債務,至少不要全部由一人來承擔,如果家中有共同財產,也不要全部由一人來掌控!
否則,當婚姻面臨危機時,全部承擔債務的一方/手中無財產的一方,就是弱勢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