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情感>

我跟我前妻18年前離婚的,離婚的原因是我對不起她,但我也有我的難處啊,因為我家就我一個兒子,所以我家得有個兒子,那個時期有這樣的思想也很正常的吧,所以就產生了矛盾,也就離婚了。

離婚這麼多年我承認我沒有管過我前妻跟我女兒,沒有出過撫養費,但我心裡真的有我女兒,我前妻也已再婚,我也不好給我女兒錢了吧,大家都應該理解吧。

天有不測風雲,去年我19歲的女兒發生了交通事故,後來聽說對方賠了60萬塊錢,但這事我前妻並沒有跟我說,完全沒有把我這個父親放在眼裡啊,我女兒的賠償金我這個父親的也應該有一半吧,所以我就去跟我前妻要回我應得的一半,也就是30萬。

當我找我前妻時,當然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我前妻說那60萬她一分沒留,全捐給了慈善機構,並拿出了證明給我看,我就想說我前妻憑什麼處理我應得的這份賠償金,所以正在起訴前妻。

這是真實發生在我身邊的事,當我聽說這個事,我很驚訝,世上怎麼會有這麼厚顏無恥的人,所以我特地查了下關於子女發生意外,離異父母有否能分得賠償金,結果發生還真可以分。

8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年輕人恐婚又恐育,結婚究竟是為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