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電話信手拈來,寫信似乎麻煩。“欲作家書意萬重”。因讀書“少小離家”,惟“一封家書”最以父母為親情淵藪、老家為精神熱土。
寫信是最直接“抒情”。讓愛行走在筆尖。家書溫暖無限、見字如面,最可講述離思愛戀。或“夜深人定初”,或自己有成功、有傑出表現及委屈想家時提筆寫信。幾經“行人臨發又開封”,然後滿懷期待地寄出去。許多人以十二年勤奮考上大學, 卻以二十餘年“身在福中”不會給爸媽寫信。
告訴父母“我愛您”。有些見面不如寫信。無論情思、心語,ta們皆可以感受。“家書抵萬金”。燈下展卷,淚落沾襟。父母生日,或重陽節、“七夕”節等特殊日子裡,親手製作一份賀卡或寫封信遙寄家鄉父母,讓心智同時在愉悅情感中溫馨長大成熟。
“愛”就大聲說出來。思索再三,落筆成篇。心聲從來不可以無視。家書是忙碌生活之愜意。關愛自己,厚待家人,敬畏生命。旅途終點是故鄉,父母就是故鄉熱土。於世界而言你僅是一部分,於父母而言你是世界。“紙短情長”,書信最可盡抒電話之不能說、不便說,來信足以證明你“長大了”(圖片引用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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