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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從十年前開始說, 2007年那一年,我離婚了 , 2010年我領養了一個小孩,自己也沒打算再結婚,小孩兒一直是我父母在帶,我一個人來到了福建,機緣巧合,我認識了現在的男人,他是一個公務員,比我大十歲,他沒有離婚,但是和他老婆是分居的,他說為了小孩,暫時不會和老婆離婚,他說我上班太辛苦了,讓我不要上班,他給我生活費,後來我又迷上了賭博,多多少少輸了大概也有幾十萬,錢也是他給我的,對我也非常的好,父母的退休工資也挺高,不用我擔心,但小孩每個月的生活費也是他在給,於是我們就這樣在一起有11年,我也從來不會逼他離婚,但就在今年,他卻告訴我,他在2019年已經和他老婆離婚了,他也算淨身出戶,什麼都留給了他兒子,因為我和他在一起這十幾年,他從來都沒在我這裡住過一晚上,我也不習慣和他住在一起,因為我不喜歡身邊的人睡覺打呼嚕,他睡覺老是打呼嚕,都是每天晚上下了班,我在家裡煮好飯,他回來吃完飯,然後待到十一二點就回家,現在得知她離婚了,我就要求和他拿結婚證,他就算離婚了,也是每天晚上要回去的,因為單位和他家很近,走路才走幾分鐘就到了,我也同意他就住在家裡, 現在我要求,他和我去拿一個結婚證,但是他說就想這樣過,不再想結婚了,但也不可能離開我的,現在的我該怎麼辦,要逼他拿結婚證,還是就這麼過了。 我和他彼此都很清楚,彼此也不會離開對方,但是他就是不想拿結婚證,我就不知道該不該逼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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