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我與戀愛4年的男朋友結婚了,念於老公一直對我還不錯,主動承擔了我碩士學習費用,結婚前就努力說服我父母,不要那麼多的彩禮,最後父母答應就要4萬,全給我,婚禮簡單,但也花掉了2萬,只剩下2萬,2013年5月學校鑑於我碩士學習期間表現優秀,給評了國家優秀碩士獎學金,發了2萬元,7月碩士畢業了,手裡居然有了4萬多的存款。
畢業後沒有工作,想留在省會城市,等待入職的時期老公提出要買個房子。因為畢業之前是想回老家工作的,所以結婚時公婆給準備的房子在老家的市區,最後決定留在省會城市,老家的房子住不上了,在省會城市安家的話房子是遲早要面對的事情,於是開始看房,跟著中介是一頓折騰,每天下班後就是等著老公騎電動車接我去看房,周圍的小區都看過了,終於選了一個看似還可以的老破小!後面開始面臨各種的手續,老公剛找到工作,還沒有社保,我沒有入職,自然也沒有社保,於是中介開始了各種操作,花錢買假社保。有了社保後開始辦貸款,辦貸款期間遇到了麻煩事。第一,高評貸款。想首付低一些的話就要多貸款,走高評貸款相當於走一些不正規的手續,中介要3000元,如果買房交易期間出了什麼問題,這3000就相當於打了水漂,是不可能退款的。第二,徵信出了問題。原來上大專期間在學校辦了助學貸款,專科畢業後銀行給了個銀行卡,是用來還款的,但因為要接著讀本科,所以助學貸款辦理了延期還款,本科畢業後銀行又給了張銀行卡,讓還款用,這次不能延期了,只能簽了還款協議,這樣的話需要每個月往卡里存錢,但銀行工作人員沒有把還款協議裡的新卡號替換掉專科畢業時給的卡號,以至於有半年的時間銀行沒有收到我的還款,影響了我的徵信,但我每個月都有存進去的記錄。於是開始跟還款的銀行開始溝通,銀行不承認因為自己工作的失誤而導致我的徵信出的問題,我開始了漫長的維權之路,街道的支行、市支行、省支行、北京總行,電話是一路打了上去,電話費也由原來的每個月20元一路飆升到了120元,終於,在我的努力下銀行承認了自己的過失,給我道歉,撤銷我的不良徵信記錄。房貸終於批了下來。
後面就開始過戶,交接物業,辦理抵押,房產本終於到手了。有了自己的房子,戶口簽到了自己名下,開始了還貸款的歷程。2014年秋天老公去讀碩士,我已入職,收入還可以,獨自承擔著房貸個家裡的一切開銷。2年後老公畢業回來,我家寶貝出生,房市開始大漲,我們也是抓住了房子大漲的頂峰賣掉了我供了3年多的老破小。同時我們也在著手買一個稍微大一點兒的房子,用來自己居住。
老破小賣到了頂峰,自然買房子也差不多在頂峰。賣完老破小手裡結餘65萬,心裡盤算買個首付60萬左右的房子,手裡剩5萬過日子用,開始看房。這一年是2017年,孩子一歲多,在老家由我爸媽照料。下夜班就跟同事換班,倒休兩天,坐火車回去看孩子,偶爾遇上週六日老公也會開車送我回去,只要不值夜班,每天下班後都去看房子,看了有半個多月,訂下來一套首付差不多得62萬的房子,興高采烈的把合同簽了,開心的回家了。三天後,新購房政策出臺,首付由原來的2成變成了3成,現在就面臨兩個選擇,一是不要這個房子,那已經交給中介的手續費和中介費6萬左右可能打水漂,就算是要回來也只能要回來少部分;二是繼續履行購房合同,那首付就會差27萬,手裡的錢明顯是不夠了,只能開始借,我們擔憂的不是能不能還上借款,而是能不能借到這麼多的錢。同齡朋友同學的都面臨著買房生娃的一些人生大事兒,肯定都有不少的開銷,存款無幾,我的父母是農民,沒有存款,公婆有存款,因為月子裡的爛事兒和照料孩子的事情已經鬧的很不愉快,內心真是一點兒都不想倚仗他們,自己心裡想著一定要爭氣,堅決不借他們的錢。硬著頭皮跟以前的同學聯絡,有的我根本就張不開嘴借錢,碩士的同學裡搜尋了一圈借到幾萬元,我媽給出了6萬,老公大哥給除了6萬,湊夠了27萬。但中途還是有一些讓人揪心的不愉快的事情,這次還是想走高評的貸款,中介要了6000元,沒有任何的收據,後來貸款走不了高評了,中介的小業務員不想給我退這部分錢,就說已經花掉了,我開始了跟中介耍潑婦的道路,找他們主管經理說,不給我退我就報警,找記者曝光這件事,經理可能還是想退給我的,承諾房子成交後就退給我。我覺得跟小業務員有了業務的衝突,怕他再給我出什麼么蛾子,強烈要求換業務員。房子過戶了,物業交接,請保潔打掃衛生,終於在2017年的8月有了一個像模像樣140平的大房子。冬天天冷了,把我父母和孩子都接過來,我們房間多都能住的下。開心了一年多。
婆媳關係一直沒有得到緩解,結婚時婆家給買的房子是小產權房,且登記在公公名下,老公又不是獨子,二嫂看著那套房子本來就很羨慕,就算是當時結婚時已經明確說了這房子給我,老家的宅基地就沒有我的了,我如果不盡早處理掉,天長日久,誰也不能保證將來這房子公公會給我,萬一公公生個急病人沒了,按照繼承法,大哥二哥都是有繼承權的,我就成了沒有房子的情況跟老公結婚了,老家的宅基地已經被大哥二哥分了,不可能再給我騰地兒的。於是,開始遊說老公賣掉小產權房。
2018年國慶節,小產權賣掉了,一共得了40萬,想著孩子將來上學的問題沒有解決,還是儘早打算買個學區房吧。這次看房不一樣,老公已經被派到外地工作了,我獨自看房。上次置換大房子已經跟中介很是熟絡了,這次看房比較順利,我訂好後老公去看過一次,就簽了合同,這次面臨限貸的問題,為了利率低一些首付底一些,我和老公毅然辦理了離婚手續,貸款批下來後又辦理了復婚。
漫漫長路,買房賣房經過了四次,都是人生的閱歷。以後可能還是會買房,婆婆公公就算是再不把我當家里人看待,但畢竟是老公的爸媽,對 他是有養育之恩的,老公孝順他們是應該的,我和老公要想把日子過的順心舒坦就不能在這種事兒上太較真,兩年之內估計會再買一套小兩居作為公婆老了以後的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