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幫我分析下,重慶人我結婚給了5萬彩禮給女方,結婚女方沒有陪嫁任何東西,她的房子也是婚前的,他父母說陪嫁的就是這套房子房產證寫的她一人名字,結婚後住在老婆買的兩室一廳,貸款30萬他月供1500本息,然後我把結婚前買的一套3室一廳房子賣了,首付80萬買了146萬的房子,貸款60萬每個月供4770,本金還款房產證寫的兩人名字。現在涉及到買傢俱了,全是我的年終獎還有工資存的幾萬塊錢,本來家庭條件都不是很富裕,問她能存點錢,她說這套房子她不可能投入太多。肺都氣炸了,結婚到現在除了她家說的陪嫁的一套所謂的房子,其餘任何東西都沒給我們,婚後一直都是我自己存錢,她今年沒有存一丁點錢,我問她,她只說我不懂,並且也不告訴我他的錢的去向,他父母前面做了手術花了錢我曉得她肯定要用錢。但是結婚後我一直都堅持兩個共同努力存錢,以後生活更好,她始終就跟我唱反調,除了我買車她投入2萬其餘結婚真沒拿過什麼錢。我都不曉得來怎麼和他處,理論到她父母,她父母居然也說她要有錢存嘛,我無語。明明她是可以存錢的。現在心寒得很,平時生活感覺他一心向著她父母,把我放到一邊的那種(暫時住在她房子和她父母一起),娃兒快3歲了,讀書也需要錢,為什麼就不能存錢呢,為什麼我的收入狀況都給你說,你的就不說呢?有時想起真的活著沒什麼意思,我有年邁的父母,我也想在他們有生之年把他們接上來盡孝,為的是父母百年後我無愧。想起這些事心頭就,,,哎,。累。本人語文不好,組織語言是想起一句是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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