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叫劉裕,來自農村,2001年出去工作,在廠裡認識了現在的媳婦黃語,我們談了3年,與2004年結婚。
婚後我跟妻子相處還算好,我在外賺錢,媳婦在家裡帶孩子,把家裡照顧的井井有條,村裡周圍都說我娶了一個好媳婦,我也是這樣認為的,覺得這輩子能娶到黃語這麼賢惠的妻子。
妻子有個弟弟,小學沒畢業,天天在縣裡跟狐朋狗友天天吃喝玩樂,媳婦比較看重這個弟弟,能幫就幫,偶爾給幾百塊給弟弟用,我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反正不多,也就沒多問。
去年準備買房子,我叫媳婦把存款拿出來,媳婦說沒有了,我問錢哪裡去了,每個月工資我都基本全打回來了,這麼多年,少說也有20幾萬,後面在我的逼問下,媳婦才說出來。
原來2019年,媳婦弟弟說要做生意,1.2年就能回本,叫我老婆把錢借給他,加上媳婦跟弟弟感情好,就把存款20萬借給了弟弟,沒想到媳婦弟弟不是做生意,拿去賭了,媳婦知道後,大哭了一場,想著怎麼湊夠還進去。
沒想到我突然買房子,一下子打了個措手不及,我知道後,心裡難受,說我們離婚吧,媳婦說不願意,讓我看在孩子的份上,讓孩子有個完整的家,已經一年多了,我不知道該不該離婚,如果是你們,是怎麼選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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