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論裡有一個法則:事物之間的矛盾具有普遍性。比如風和樹,水和山等等。矛盾的表現形式為相互接觸的事物之間,人和人也不例外。
人和人不認識,沒有相互接觸,並不代表沒有矛盾,只不過因為距離太遠,淡化了之間的矛盾。人和人距離越近越容易產生矛盾。
夫妻之間,父母和孩子之間,親戚之間,同事之間,朋友之間,矛盾越多越深的往往都是在比較親近的人之間產生的。利益的不均,愛好的不同,想法的不一致,都是矛盾產生的根源。矛盾在生活中無處不在,越是親近的人往往越容易產生矛盾。
在這些矛盾中,最親密的關係還算是父母和孩子的關係。孩子越小,父母越容易包容孩子,父母的包容成就了彼此的融洽。但隨著年齡的增大,彼此的矛盾也逐漸增多。無數不幸的家庭都是沒有處理好彼此的矛盾所造成的。
矛盾成為造成不和諧生活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對矛盾的態度成為事物發展的方向。無視矛盾,沒有解決問題的可行方案,會讓矛盾越集越多,成為矛盾的根源。矛盾越解決不了,紮根就越深。矛盾有一系列的解決方案,雖然會出現另外的矛盾,但總算在向前發展,矛盾會在不斷的轉化,否則矛盾會傷氣。事物得不到發展,矛盾停止不動,猶如一潭死水,就會變質。
越親近的人之間矛盾越容易變質。人的進步,往往滯後於矛盾的發展。矛盾推動事物的發展,阻力越大,矛盾就會不斷聚積,大爆發的可能性越大。瞭解彼此之間的矛盾根源至關重要。
越是親近的人,頭腦越要保持清醒,清新地意識到彼此之間的矛盾點,能化解則化解,不能化解則包容,包容的同時循循漸進的去解決。
願天下最親近的人,都能化解矛盾和諧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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