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去世父母索賠為弟弟買房#
這幾天關於96杭漂女孩被原生父母壓榨、和男朋友生氣後去江邊散心被江水意外捲走的事情在網路上發酵的非常快,為什麼?原生家庭中父母尤其是母親的態度惹起眾怒。
女孩子在生命本該最燦爛綻放的年齡過著人生中最快樂的日子,然而故事中的她卻沒有那麼幸運。據她生前的同事說她賺七千的時候她的爸爸也和她要1萬,根本不會考慮她賺錢的難處;她在工作上很努力,被肯定,工資剛剛被漲到1萬多;她用的手機是母親淘汰下來的iPhone6;她賺的錢不僅被父母拿來家用開銷還要用來養她在大學上學的弟弟;她因為父母經常和她要錢產生了很大的壓力,有過輕生的舉動,但未遂;她之所以去錢塘江散心是因為和相處的男友鬧了矛盾,發生了漲潮被捲走的意外。
透過這些陳述性的文字,我們不難看出這個女孩子就是現代版的“樊勝美”,她有著超乎尋常的堅強和努力,她本是樂觀的、上進的,她唯一的不幸就是攤上了不配為人的父母。話有些重,但好理解,因為現在的社會環境下,有負責任的父母,有替孩子著想的父母,也有拿孩子當報恩的父母,更有讓孩子承擔父母本該盡職責的父母。所以,我們今天要探討的就是這一類拿孩子當250又貪心又不負責任的父母。
女孩的這件意外,是在和男友發生矛盾後去江邊散心發生意外造成的,為什麼最後需要承擔責任的就成了她所在的公司呢?原來女孩的父母在事故發生後,和其公司聯絡要求公司賠償,公司出於人道和多方面考慮給其6萬,三天後女方父母又和其公司要41萬,女方的母親還在調節現場氣急敗壞地說我女兒就值6萬嗎?所以,你女兒如果不死,她不僅要供養你,還要供養你老公和你兒子,她不死賺的錢不夠你們花,確實不只6萬,還要60萬,600萬無止境的任由你們剝削。但這是你們用來敲詐女孩公司進行大額度賠償的理由嗎?據說要來的錢還要用來給你們的乖兒子買婚房。
我只想說,你女兒公司該你們的還是欠你們的,她有壓力,可能是來源方方面面,但她的死亡是發生在公司外的意外造成的,即便是在公司外自殺,責任在法律上就需要公司去大額度賠償嗎?哪條法律說員工因情感或是因父母對她常年的錢財逼迫造成了她輕生或發生意外死亡需要公司承擔全部甚至無理的賠償呢?要點兒臉不行嗎?孩子之所以有意外離世,作為父母,作為她自己,各自付一半的責任,甚至身為父母的你們要付出更多的責任。還有那位協調的警察,就別在那亂和泥了,有些事兒可以私了,但有些貪心的人做出的貪心的事兒是沒法私了的。作為公司如果走的正行的正就直接找懂法的律師得了,收集足夠的證據你怕啥?
面對如此貪婪卻又理直氣壯視財如命的父母,誰敢把閨女嫁給這樣的家庭?這種偏心貪心的父母,在現代社會中比比皆是。這樣的父母,本身就給孩子塑造錯誤的人生觀價值觀,她會在成長過程中誤導孩子為了錢財做出格的事情;她或他會讓孩子形成付出型人格,造成精神和身體的雙重壓力;他們的不斷索取會讓孩子感受不到來自家庭的溫暖與愛,久而久之心理發生消極抱怨敏感等不良反應。父母的言行甚至會影響她的擇偶,婚姻觀等。也就是說好的父母能治癒孩子,讓她成人後有健康的心態,不好的父母不僅不治癒你,還會無限度的傷害你,毀了你的人生,就像故事中的女孩,她的離世最痛苦的是她自己。
說什麼好呢?這樣的父母,尤其是母親,真的不配為人母,她的父親也好不到哪兒去。好自為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