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2019年7月份領的結婚證,2019年11月份辦的婚宴。結婚的時候沒有金銀首飾,連最基本的戒指都沒有,更別說婚紗照了,就是簡簡單單的。吃婚宴上穿的衣服都是自己掏錢買的,他就給我買了一件299元居家服,給我我爸、媽、弟各買了一件衣服,總價不超過800塊(我們老家的習俗,進門的時候認親用)。
婚禮第一天在我家,玩的挺開心的,第二天去他家後就各種鬼火,首先:我孃家送親的人到他家門口的時候沒有一個人迎接;其次:當時我懷著8個月的身孕,他要求我和他去發糖,只要是到場的人都要給他們發糖,婚禮當天四五百號人,早上九點多吃了東西后就沒吃過東西,晚上7點鐘還在發糖;其三:我喊我閨蜜給我當伴娘,發完糖吃飯的時候他就只乘了一碗飯就不見人影了,我和閨蜜分著吃,並且我們吃的全都是冷的;其四:我和他的洗漱用品沒有給我們準備,毛巾是我孃家帶去的,拖鞋和牙膏牙刷是後面才去買的;其五:婚禮的第二天我家送親的親戚要回孃家,他爸當著很多人面拿了200元錢給他們半路加油(大約260公里),我舅都沒好意思要,還是我拿了500給我弟喊他們去加油的;其六:婚禮第三天他就忙著上班去了,沒有陪我回孃家(我們老家的習俗是嫁出去的姑娘要在婚後7天以內回孃家去)。
我的預產期是在年初二,初二就去了醫院直到初八才生下我閨女。他媽和他姐去醫院看我,並且每天都是她們煮好飯送到醫院來,他媽每次都是送完飯就走了。由於當時疫情嚴重,回他老家做的月子,回家後也是他姐負責飲食,還沒出月子他就上班去了,出月子後是他姐送我回孃家的。他很少回來看孩子,幾乎沒給孩子買過東西,孩子快一歲了,最近吃的都是我爸媽買的。相反還要我去借貸款給他還信用卡,不給我和孩子生活費,還要從我這拿錢出去,如果是拿去做事業我肯定二話不說,但他是拿去還網貸,我拒絕了,他在那低三下四的求我,要我幫他,之前就有兩次了,最終在他苦苦哀求下還是幫了他。跟他在一起毫無安全感,也看不到未來,出於孩子的原因一直隱忍到現在,看到他這不知悔改的樣子我絕望了,想和他離婚,但孩子還不到一歲,不知道該怎麼辦了?這樣的還婚姻還能堅持多久我也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