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網路
逢年過節,作為子女給雙方父母的錢應該一樣嗎?還是根據兩邊父母的經濟情況而定呢?
最近有網友在網上發帖稱:
我媽在北京幫我們帶了兩年孩子,年底準備回趟老家,年後再回來,我跟媳婦商量給我媽點錢,結果媳婦說500就夠了。
可是每年過年過節,我們都給她父母轉賬,我看了一下光我給她媽轉賬記錄就10,800了,可為什麼到我媽這裡就500呢?
你們媳婦也是這樣的嗎?我該怎麼辦?求支招。
這個問題讓這位網友很是苦惱,覺得媳婦太過分了。其實對於父母來說,子女給多少是無所謂的,更多的是情感需求;但對於配偶來說的話,丈夫/妻子給自己父母多少錢,反應出了丈夫/妻子的態度,以及自己和父母在對方心中的地位如何。
逢年過節給父母錢,一般存在以下5種情況,夫妻倆人可以根據每種情況作溝通解決:第1種情況:
平均分配,給雙方父母的錢都一樣。
平均分配這種情況比較普遍,也是夫妻雙方最願意接受的,給你父母多少錢,那就給我父母多少,這個看起來公平又公正,大家的父母都一樣,沒有差別對待。
第2種情況:
雙方父母經濟條件懸殊,一方經濟條件好,一方經濟條件差,條件差的一方兒女必須補貼自己的父母。
像這種情況,建議建立一個家庭公共賬戶,夫妻雙方根據每個人的收入金額,按一定比例每月存款進入家庭公共賬戶,用作家庭開支和日常存款。餘下比例的那部分收入,屬於個人可自由分配的私人財產,可以用來補貼自己的父母或作私人其它開銷。
第3種情況:
其中一方父母在家裡幫忙帶娃。
夫妻雙方可以協商,固定每月給幫忙帶娃的父母一筆費用;這筆費用一是對父母的付出表示肯定和感謝,同時也表達了對父母的尊敬和孝順。
通常父母並不在意小夫妻給這筆費用的多少,他們更在意的是他們的付出是否得到了兒女的認可,所以雖然每月給他們一筆費用,父母往往都會以不同的渠道和方式返還給小家庭。這樣一筆費用,可使得婆媳關係融洽,家庭關係和睦。
第4種情況:
對方父母有幾個兒女,父母經常私下補貼條件差的孩子。
原本贍養父母乃至對方的父母,我覺得大多數人是不太計較的,但是如果補貼對方兄弟姐妹,多出錢的兒子/女兒的配偶多少是會有意見的。當然特殊情況除外,比如說配偶的兄弟姐妹為了讓他/她完成學業,放棄了自己的學業或付出了很大的犧牲,那配偶肯定要報這個恩情,這種情況的話,大部分人是可以理解的。
這種情況只需要保障父母的日常生活足夠,不必給太多的東西,一年買些衣服、營養品就可以了,千萬不要給太多現金。雖說是兄弟姐妹,但長貧難顧,一是自己配偶會有意見,影響夫妻關係;二是你越是照顧,到最後好像變成是你的責任,當你自己小家也有困難不能照顧時,他們反而會埋怨你。
第5種情況:
小家庭經濟條件一般,雙方父母都要補貼給錢,家裡經濟扛不過來。
這種情況,也是最常見的。雙方都想照顧自己的父母,這個時候夫妻倆一定要有共識,商量好對策,一般是誰家急用先給誰,不急用的那一方可以稍微給少一點,但要隱瞞好給少了的那一方。而且口頭上必須一碗水端平,不能讓雙方父母產生隔閡,這個時候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努力維護好父母關係。
逢年過節,為人子女是應該給父母錢表示孝順,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一件最普通不過的事情。但如果夫妻之間沒有商量好,對給雙方父母多少錢這方面達成一個默契,則有可能會引發一系列的矛盾,從而影響到夫妻關係與家庭和睦,所以夫妻之間對此問題應該達成一個共識。
在日常生活中,學會夫妻相處之道。首先,要明白婚姻是利益共同體,必須拋開原生家庭和自己個人的角度,以夫妻一體家庭的角度看問題、解決問題。
其次,夫妻之間不能去計較雙方在家庭婚姻裡面的實際貢獻、收入支出懸殊差別,一旦計較,婚姻就會失衡。
最後,一個好的婚姻必須有這些要素,理解,體諒,寬容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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