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因的故事得追溯到六年前,他說生意失敗了,欠了一屁股的債,正催得緊。可馬上又要過年了,問我是否可以借點錢他緩一緩,並承諾一年後歸還。
聽他當時的語氣,似乎已經到了瀕臨崩潰,心軟就把當時用來裝修的錢給他打了過去(當時家裡的老房有兩面牆老是滲水)。那時覺得他挺老實的一個人,也就沒有立什麼憑證。
隔了三天,我再微他,依然沒回,此時家裡也問我要錢支付材料費了。無奈再給他打電話,他說忘了找我要賬號。於是我發給他了,結果那天依然沒有轉錢過來。
再過了兩天,實在沒有辦法了,而電話那頭的他卻說,他岳父昨天突然腦出血,進ICU了,流動的錢都往醫院去了,實在是沒有辦法轉給我。
後來,實在沒辦法,我找了另一個朋友借了些,先支付了材料費。至於工錢,因為是鄉里熟人,解釋一下,是可以遲點給的。
本來已經過去了這麼久,我也算是摸爬打滾了這麼些年,不像當初那般稚嫩,心境也開了,也就不再惦記這種事,權當是買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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