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下我的基本情況吧,我父母育有一兒一女,我是姐姐,下面還有個隔2歲的我弟弟。我弟結婚比我早,我大三實習時,我弟的第一個孩子就出生了。小兩口揹著雙方父母,在外面打工認識的,等我弟把女孩子帶回家時,女方的肚子都已經8個月了,而且還告訴我爸媽說是個男寶寶。或許是看在未出生的孫子面上,我父母只能接受。然後就是約女方父母見面,提親這些流程。女方父母家有3個孩子,2女1男,女方排行老二,對於這門親事,他們並不認可,說就當是沒這個女兒。這門親事來得很突然,我家裡一點準備都沒有,關鍵是存款不到5萬。而我弟他們這是一窮二白,連生孩子的錢都沒有,除了出人他們什麼都出不了。那時候,我還在實習沒有工資,生活費都得我父母出,我媽早些年下崗後也只是在外面打散工,為了照顧大肚子的弟妹把工作也辭了,全家幾口人全靠我爸經營個小商店來維持生活,我爸為了守店,基本上是24小時都營業,商店的客源並不多,收入也有限,維持一家人生活只能說勉強,我弟則是以要照顧孕婦為理由,沒有去上班。實際上他一沒有文憑技術,二又吃不得苦,找份滿意的工作並不容易,因而就在家跟我爸兩個人守店。我侄子出生後,就一直是我媽在帶,沒有母乳,奶粉和尿不溼也是父母在負責,小兩口在孩子百天後就說要出去打工給孩子掙奶粉錢,結果這一去就是6年,孩子都上小學了,奶粉錢還沒有寄回來過。反而臨近年關時還需要父母寄錢貼補。我媽常說我侄子就是她的小兒子,和我們姐弟兩一樣。我媽今年57歲了,還在外面打散工,由於沒有買過保險,本該退休的年紀依然要為生活奔波,不僅如此還多了個小侄子要撫養,按照目前的情形來看,估計我侄子會需要我媽撫養長大了。
有時候我常想,我和弟弟小時候總說等我們長大了,就賺好多錢給爸爸媽媽,讓你們不再那麼辛苦。可如今父母已年老,卻依然在辛苦奔波,真不知道我們長大的意義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