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都想事事盡如人意,工作、戀愛、結婚誰都想萬事如意。
但人生的刺就在這裡——心裡想的好事,往往卻事與願違。
婚姻更是如此。男人或女人都想讓自己擁有人間最美滿的愛情和婚姻,無奈的是——有些婚姻,不論你如何地“鞠躬盡瘁”,全力以赴,最終的結局卻是曲終人散。
於是乎,婚姻裡,愛情的兩情相悅變成了人性的本質對抗。寬容的人變成了“心胸狹隘”,小肚雞腸的那個人,卻在相互的消磨中,變得無比的豁達。有脾氣的沉默寡言,沒脾氣的卻聲嘶力竭。
為什麼婚姻裡本是親密關係的兩個人,會喪失了本心,變成了另外的一個自己呢?
十有八九的人會認為是彼此的——性格不合。導致的感情受損,這顯然是一種最中庸的說法,暗含兩人皆有過失,誰也不說誰,各自五十大板。
如此一說,也是中國式離婚協議裡,一句格式化的標準用語。
後面還有一句——感情破裂。
性格不合導致彼此感情破裂,貌似婚姻的失敗與對方的人沒有關係,只是性格的差異問題,說白了,就是彼此性格的錯。這種合理合法迴避主要問題的說法,最大的弊端就是——缺失自我反省意識。
但離婚協議畢竟不是雙方各自的“檢討書”。
如果是“檢討書”,恐怕也沒有人會在上面列舉出導致自己婚姻失敗的至少十條的“原罪”。倘若真的可以列出純粹屬於自己的“十條原罪”,那婚姻就不至於以失敗收場。
現實情形是,大多數婚姻失敗的人,永遠感覺不到自己眼中的刺,卻滿眼看到對方是顆大大的“釘子”。既是“釘子戶”,只有拔掉而後快。
良藥苦口,忠言逆耳。醉酒之人意識混沌卻自尊心清醒而不承認自己酒醉,何況一個清醒狀態的正常的人。婚姻關係裡的一方,即便是火車跑偏,依然能理直氣壯地埋怨別人沒有維護好“軌道”。
不懂包容的人,總說別人懦弱。不懂尊重的,說別人不夠果斷。不懂風情,說別人事多。知道尊重對方的,換來的卻是無休止的爭吵。能忍的,卻又被不依不饒,而吵吵鬧鬧的卻相安無事。
所以,失敗的婚姻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結局,怪不得任何人,更與別人無關。
不是對方的愛有多傷人,脾氣有多大。不是對方的缺點有多少,也不是公婆多糊塗,更不是金錢與社會地位的高低。是取決於雙方的——人之品性如何。
更不是對方多過分,而是自己是否能忍常人之不能忍。
忍不了,是你自己不能忍罷了。
我們總是看到生氣後出手打別人的,卻很少看見生氣就打自己耳光的人。
但無論打誰都是錯,是自己不能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