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剛談戀愛的時候,差不多一年時間我們只是在手機上聯絡,或者每個月見一次兩次。
我對他的最初印象是憨厚,雖然我之前的要求是未來男友和老公長得儘量接近鍾漢良、玄彬、彭于晏……,都是大眼陽光MAN,而他的眼睛很小,說實話並不是我喜歡的型別。但是他每天跟我聊天,感覺他的粗線條外表下也有細心的一面。反正,他慢慢地走近了我的心。我以為那就是愛情吧。
他在少年時代父親就去世了,高中就讀了一所寄宿學校。那時他媽媽強調了單親家庭,問我家是否介意。我的父母都是傳說中的那款“老好人”型別,我爸就是自己家裡的東西可以不管,但是朋友一個電話,都會很上心地去幫忙。我爸媽認為即使是單親家庭,只要人老實靠譜,對我好就行,而我應該對他更好。他們是這樣說的,更是這樣做的。
婚期定了以後,是幾乎每天見面了。我們第一次激烈的爭吵是酒席,我以為酒席是男女的親友在一起辦的,但是他媽媽堅持分開辦,理由是“他們桌數不到10,太少,我們多出好幾倍,不能壓到男方”。我有點懵逼也很生氣,覺得他全都聽媽媽,怎麼不考慮我的感受呢。
我的家人妥協了。他們說不拍婚紗照,理由是他媽媽說有親戚開影樓的,都沒人去拍的,倒閉了。我說這個一生只有一次的事情,怎麼也得拍一個吧,所以我出錢。婚慶,他媽媽說簡單的酒店自帶的,免費。當天也就是這樣的。我爸媽自己請了婚慶攝像攝影。
結婚的第二天,我家那邊的親戚有些說新娘怎麼不買點新衣服,結婚以後可以穿的啊。可是,他沒有買,我也沒注意。只是買過幾件很薄的連衣裙,現在回想起來一起選婚紗(拍婚紗照送了一件主婚紗),挑另外一件禮服時,他好像也有點敷衍。
領證的那天,不是那種很浪漫的,有求婚什麼的,就是有點生氣地質問我,婚期早定了,什麼時候領證。那天民政局快要關門了,我們趕到。進去還有婚檢什麼的,他好像有點退縮,我也怕抽血。但是我當時想,如果真的是要跟他結婚,真的要進入圍城,那就領吧。
結婚之後,感覺他的熱情迅速地冷卻了,之前給我的印象是為了裝修,會找一個離家近的工作,是個顧家的好男人形象,也會燒菜給我吃。但是婚後,他經常加班,幾乎也見不著人,後來他媽媽說,他忙,你雙休日也可以拿著電腦陪他去加班啊。
他到家越晚,我越喜歡作,刷存在感。漸漸的,他累了,我變了,他也變了。
上週,我在外地出差的時候接到了一個FG的電話,她說你們現在怎麼樣了,上個月你老公提交了訴訟材料,你想好LH了嗎。
我想好了嗎?我不知道。我不想我的寶寶,在多年以後戀愛時因為單親被歧視。但是我又在這個婚姻中消耗很大,全職帶娃的時候,我要自己交社保,負擔寶寶的衣服鞋子、零食、教育、遊玩等等開支。
結婚前我確實被家人保護的太好了,人性我是從結婚以後,是他們背後操作把我送上法庭的時候我才有所瞭解。所以我是活該吧。不該期待愛情,不該在一個不愛我的人身上浪費6年的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