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讓一段感情變得更加神聖的事情,大家談戀愛都是奔著結婚去的,不是有句話說得好:“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但是,也有很多人的婚姻,不是因為愛情,而是因為合適。
有很多人,心裡想著一個人,但是結婚的卻又是另一個人,這樣的情況不在少數。愛而不得是現在常常發生的一件事情,畢竟我們不能只是由著自己的性子來。
丫丫今年27歲了,和自己的男友是相親的時候認識的,二人之間雖說不是愛得火熱,但的確是合適的結婚伴侶,於是二人就一拍即合,將婚事定了下來。
很多地方有一個習俗就是在結婚的前夜,新郎和新娘是不可以見面的,但是丫丫卻十分的想念男友,就趁父母不注意偷偷地跑出去了,本以為能給男友一個大大的驚喜,但是不曾想,卻給了自己一份驚嚇。
剛走到樓下就看到自己的男友也出來了,丫丫很是好奇,就跟了過去,居然看著男友去了前女友的家裡。丫丫早就將他的前女友的資訊打探得而特別清楚,丫丫就這樣看著,直到熄了燈,
丫丫實在忍不住了,就衝上去拍門,果然就看到男友迷糊著眼睛開門了,丫丫甩手就是一巴掌,然後瀟灑地走開了。
第二天男友為了面子,還是去接親了,但是丫丫卻拒絕出門,男友急了:“別找事,我倆又沒幹啥”。丫丫想到這個場面就生氣,把丈夫趕了出去。
已經過去的緣分就應該散去,現在都是要結婚的人了,就應該將過往的事情全部都拋之腦後。既然已經選好了未來的結婚物件,就應該對她負責,現在這樣的做法,是傷害了兩個女人。
不論是和誰結婚,這都是自己選好的,既然已經選好,又何必在結婚的前夜去找自己的前女友呢?這樣的做法是非常的不負責任的做法。
在面對前女友和結婚物件,男人們為什麼總是放不下過去?
沒有和自己愛的人結婚有些人最後嫁給的或者迎娶的,不是自己最愛的人,而是適合自己的人。現在自己要結婚了,覺得自己沒有娶到最愛的人,還是比較難過的。誰不想娶一個自己這輩子最愛的人呢?但是人生在世,不能任性, 凡事不能只 由著自己的性子來,或者說,也不會事事如自己的願。
和前任告別往好的方面想,自己馬上就要結婚了,於是和前任告別,決心以後和前任不再見面,好好地給自己老婆一個未來。但是也有可能是和自己的老婆在一起之後和前任就沒有斷過,一直保持著秘密見面,因為二人一直沒有同居,所以沒有被發現,現在即將結婚,二人以後見面的次數不得不減少,所以特地在新婚前夜和自己的前女友在一起。
前任“綜合徵”有些男人,不會珍惜自己的眼前人,總是看不見現女友的好,總覺得前任香。不管現任做什麼都覺得不好或者是看不到,但是當這個女人成為你的前任之後,他就會“突然” 的發現,這個女人居然如此地讓人著迷。這種男人就不配結婚,更不配談戀愛,就應該一個人自怨自艾地想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