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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過年了,正是闔家團圓的日子,應該不會有太多人來離婚吧?

早上剛上班,我一邊擦拭著辦公桌,一邊想。

滴滴——一輛白色奧迪長驅直入開進協會的院內,車上走下一家三口,夫婦三十歲出頭,打扮優雅得體;一個八九歲的女孩,蹦蹦跳跳,活潑可愛。這麼養眼的三口人,但願不是來離婚的。

“你好,請問這是離婚調解嗎?我們來拿離婚回執單。”

額,猜中了。

(為了方便敘述,我用第一人稱來講述,保護當事人隱私,文中的名字都是化名)

老婆要跟我離婚,我懵了

我叫陳杰,農村長大的孩子,自小家裡窮,貧窮的家庭環境造就了我吃苦耐勞的性格。面對窮苦的家庭,我暗自發誓,一定要自強自立,闖出一片天地,給自己和家人優越的生活環境,不再過窘困的生活。

初中畢業,我就輟學了,跟著一個本家叔叔在太原賣建築機械。那時候真難哪,騎著腳踏車跑工地,一瓶礦泉水一個幹饅頭就是一天的飯,一天能跑一二百里地,披星戴月,夏天熱死,冬天凍死,我沒叫過一聲苦。叔叔看我是個可塑之才,毫無保留地將他的生意經教給了我。日子雖然苦,但我的心是甜蜜的,因為我認識了一個可愛的女孩,就是我現在的老婆。

她不嫌我窮,不嫌我沒文化,按她的話說,她就相中我忠誠,勤快,踏實肯幹,跟著我一起跑生意,坐在我的破腳踏車後座上,幸福的像個陽光下的百靈鳥,那一段日子是我倆最幸福的時光。當時我就暗暗發誓,好好幹,一定要掙到錢,讓我心愛的姑娘過上好日子。

漸漸地我的生意越做越大,結了婚,也在太原買了房子,有了可愛的女兒,我以為幸福日子開始了,可我倆的關係卻越來越陌生,幾天也說不了幾句話,白天生意忙,晚上好不容易推掉應酬回到家,卻看到一張冷冰冰的臉,我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哪裡做錯了,問她,又不說。

上個月我們倆吵了一架,她說出離婚這句話時,我簡直驚呆了,我做夢也不會夢到離婚。前天又吵著要離婚,還把我給她買的生日禮物給摔了,一邊摔一邊說:“什麼破玩意,就花了200元給買個口紅,誰稀罕!”當時我跟她解釋,忙了一天,想起是她的生日,商場快要打烊了。我這人比較大條,不知道買什麼好,就匆匆拿了一個口紅當禮物給她,誰知道她的反應這麼大。我說錢都在你手裡,你想買啥都行,幹嘛非得計較這一件嘛?這麼一說她更生氣了,直接摔門走了。昨天孩子剛一放假,就逼著我連夜開車回來離婚。這不,幾千裡回來,連老家還沒進,父母還沒見,就到民政局辦手續了。姐,你說說我該咋辦呢?

婚姻就是我自己的獨角戲,我累了

我叫小雪,32歲了。十年的婚姻走向破碎,說實在的,我也不忍心,但我過夠了這樣的生活。

當初陪他創業,雖然艱苦,但心是甘甜的。現在什麼都有了,感情卻回不到從前。我知道他很愛我,可是這種愛就像是籠中豢養的金絲雀,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方式。他現在只讓我在家,做做家務,陪陪孩子,購物逛街,美容健身,然後就是等他回家。可他回來都半夜了,還醉醺醺的,想跟他說說話都找不到機會。

我想出去工作,他不讓,公司裡不讓我插手,還說就讓我享清福,什麼都不用操心,那我還有什麼價值嘛,好歹我也是財會出身,現在倒好直接被退休了。他不理解我,不知道我想要什麼,總是想當然地以他的想法代替我的想法。是的,我就是摔了他給我的生日禮物,因為他不重視我。姐,你看看他的衣服,鞋子,手錶,手機,哪個不是我給他買的限量版的奢侈品?他倒好,拿一個200元的口紅當生日禮物糊弄我,我在他的眼裡就這麼沒有價值嗎?

姐,我感覺我快要抑鬱了,父母不在身邊,那些一起逛街美容的小姐妹不值得信任,都是為了佔我的小便宜。整日裡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我要離婚,過我自己想要的生活,再不離婚,我都快要瘋了。

另外,婚姻中都有意見不和、誤會爭吵的時候,不管情緒再怎麼激動,都不要摔東西,更不能動手打人,即使真的忍不住要摔,就拿那些不容易摔壞,不能傷人的東西去摔,枕頭啦,靠墊啦等等。如果摔貴重的東西,架吵完了日子還得過,東西摔壞了還得花錢買。尤其不能摔有紀念意義的禮物:對方送的生日禮物、結婚紀念日禮物,等等。否則給雙方感情帶來極大傷害這是吵架的原則之一。所以,會吵架的夫婦越吵越親,不會吵架的夫婦吵著吵著就散了。

後記

陳杰一個勁兒地點頭:“姐,你說得太對了,我知道怎麼做了。不是有冷靜期一個月嗎?我好好表現,把老婆重新追回來!”

我豎起大拇指:“孺子可教也。”

陳杰鬥志滿滿:“到時候請你吃大餐,好好感謝你!”

“好,我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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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寧做別人兒女,不做別人爹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