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難能可貴。但是,有的人終其一生甚至不知道愛情是什麼。
首先,我想說一下喜歡和愛情的區別。
大眾意義上的喜歡,是廣泛到不能更廣泛的東西了。是因為某人身上的某個/某些特點,然後產生的一種情感。不妨理解成一種欣賞之情。這種情感甚至沒有對明星、寵物那種喜歡更強烈,更別提熱愛的信仰了,但多數人似乎還沒有這種意識。這種情感的第一個特徵,是有時限。第二個特徵是,一旦你認識到某人的一點點不好的地方,這種情感會消失。
是的,普遍的喜歡在我眼裡確實不值一提。
很多人會喜歡我的這裡、那裡,這僅限於他/她們對我的欣賞,而我能清晰感受到。當然,我也會欣賞小A的這個特質,小B的那個特質。這樣的一種情感,怎麼算得上愛情呢?我們想要讓別人知道的原因是,希望他/她們知道自己這方面是很棒的,可以看作是正能量的激勵。
而愛情,我想“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八個字能夠很好地闡釋。
我在這裡給愛情下的定義是:能夠走到最後的平凡。
那些能夠偕老的,無疑都有一個特徵,相互認定對方並且適合度較高。
是的,適合其實是最重要的。好久好久之後我們才會知道沒有結果就是不適合,沒有開始就是不適合。
我列舉幾個情形:
1、能夠錯過就是不適合
2、沉迷一個人的獨角戲就是不適合,只是戲中人不願意走出來。
3、雙向暗戀可能在很多人看來很美好,以沒有勇氣邁出一步為藉口並深陷其中其實沒結果,沒結果的就是不適合。
4、因為認識瞭解不夠多或者因為寂寞而湊合的,因為在瞭解到對方的缺點後馬上撤退,就是不適合。
5、所有方面都很好,因為各種磨難而放棄的(例如家庭、異地、跨國、意外等),就是不適合。
那麼如何確定是否合適呢,是需要漫長時間來感受的。但至少是建立在雙方互相願意的前提下進行的,一開始就反感那搞啥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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