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看到不少妻子對自己的丈夫咬牙切齒,可能是在傢什麼也不幹,妻子儼然變成小丫鬟;可能是缺點一大堆,以至於影響到日常和諧生活;可能是不分青紅皂白地站在老母親那一邊對抗妻子;可能是劣跡斑斑甚至已有違法行為……
在網際網路上發言,只有一個暱稱和一個頭像,沒人知道對面的那人是誰,任何人也就可以把各個平臺當作樹洞,吐露心事。看到如此種種的發言,我總有一個疑惑:為什麼不離婚呢?從她們激憤的言辭之中,可以看出正在經歷的婚姻,是讓她們不開心甚至痛苦的。為什麼她們要持續這種痛苦的生活,及時止損——離婚,就真的那麼難嗎?
離婚,真的很難。結婚只需要一時衝動和登記費,離婚卻牽涉很多經濟、情感問題。除卻在丈夫的威脅之下不敢離婚的,還有部分女性,即使身處水深火熱的婚姻生活,也沒有提離婚的勇氣,甚至連離婚的念頭,都沒有勇氣去生髮。
發現在部分人的思想觀念裡,沒有“離婚”這一概念。只要結了婚,不論婚姻是怎樣的,丈夫的人品、待自己如何,都不會考慮到離婚。“離婚”就像一個陌生的詞彙,就像不懂英文的人聽人講英語一樣雞同鴨講。如果婚姻生活不幸,她們則歸結到自己的命運,“命該如此”。於是咬牙忍受,幾十年如一日,過著痛苦卻不敢言語的生活,直到生命終結。怪自己沒有投好胎,祈求來世投個好胎,有好運降臨。
“為了孩子 ”,是大部分女性不願意離婚的原因。“不能讓孩子沒有爸爸”“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因此非常“偉大”地,維持著痛苦不堪的婚姻,自我犧牲成全孩子。實際上,最大程度上成全的是被自己照顧著的丈夫,家裡有人打理,孩子有人照顧,還能在外面風流快活,最大的受益者。孩子在父母不和睦甚至還有爭吵、打架的環境中生活,對身心健康發展是無益的。這樣的家庭,孩子也是受害者。口口聲聲說“為了孩子”,很多時候往往害了孩子,不如先問問孩子的意見?
因為經濟原因而不願意離婚的也大有人在,可能家庭的大部分支出都依賴丈夫,或者妻子完全沒有收入。離了婚,相當於沒飯吃,自然“不敢”有離婚的念頭了。
當一個人完全依賴另一個人,離開對方就難以生存(不論是物質方面還是精神方面),她必將活在痛苦之中。沒有人是靠得住的,沒有人能完全為我們所依賴,自立才是根本。過分依賴他人的人,精神上不自立,也難有幸福可言。
因為愛情而不離婚者,自然也有。只是這愛情,這付出,是單方面的了。丈夫做了傷害妻子的事情,妻子因為難以割捨對丈夫的感情,而不願意離婚。傷害妻子的丈夫,能說是愛妻子的嗎?當然不能。那麼妻子所用的“愛情”藉口,只是單方面一廂情願罷了。為了一個不愛自己甚至傷害自己的人,將自己陷進深淵而不願意回頭,不知該說是傻,還是尊重她的“我願意”?
割捨往往是痛苦的,當我們得到了某些東西,我們往往不願意丟棄,哪怕是壞了的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