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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如果再婚物件的孩子啃老很厲害,再婚後的生活會怎樣呢?68歲的文大爺就遇見了這樣的事情。

文大爺 68歲

我的老伴去世十多年了,期間我也再找過一個老伴,但是後面跟她分開了,跟她分開後,我再也不敢找老伴了,覺得怕了,因為跟再婚老伴生活的那些年,讓我對再婚產生了恐懼,覺得再婚之後的日子太痛苦了。

我在再婚老伴叫林阿姨,她以前是我的保姆,那時候我覺得她做事很認真,而且總是笑眯眯的,覺得跟她在一起很開心,我很喜歡開朗的女人,覺得跟開朗的女人在一起,自己心情都變好了,心態也變得樂觀了。

林阿姨是單身,幾年前跟老公離婚了,只有一個女兒,女兒也已經長大成家了,那時候我覺得林阿姨挺好的,因為林阿姨比我小十歲,年齡差距也是剛好,而且她只有一個女兒,並且女兒也成家了,不會對我們生活產生任何影響,最主要是林阿姨對人好,脾氣也好,覺得跟她在一起應該會很開心。

後面我跟林阿姨表白了,她答應跟我在一起還跟我領證了,剛跟她在一起的時候真的很幸福,她是一個很溫柔的女人,對人很體貼,很會照顧人,那時候我覺得自己很幸運,再婚都能遇見這麼好的人。

我跟林阿姨結婚後,我每個月給她3000塊錢,這3000塊錢包括我們的生活費以及她的零花錢,因為我們倆都是老人,生活開支其實挺少的,一個月買菜的話1000塊錢就夠了。剩下2000林阿姨可以自己支配。

但是林阿姨那個女兒非常不爭氣,而且還啃老很厲害,經常問林阿姨要錢,於是林阿姨把剩下的錢都給她女兒了,而且她女兒經常帶著女婿來家裡蹭飯,然後各種名義問我借錢,作為繼父,我也不好拒絕,前前後後給了林阿姨女兒差不多幾萬塊錢,最讓我生氣的是有一次她來我家裡,然後把我收藏的一件藏品偷走了,那件藏品至少值五六萬,本來我想報警的,但是林阿姨一直哀求我不要報警,後面我又不忍心,於是就沒有報警了。

但是我不願意跟林阿姨生活在一起了,然後跟她提出了離婚,並跟她說“我養你可以,但不能讓你那啃老的女兒吸我血,這樣的女兒太恐怖了。”

林阿姨也知道理虧,於是跟我辦理了離婚,跟林阿姨結婚時間不長,只有兩年時間。

結束語:

再婚娶了一個這樣的妻子,真的很無奈,妻子是很好,但是妻子的女兒不好,如果繼續在一起,生活也是很累的,還不如儘早分開,不再有牽扯,這樣自己不會被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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