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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小的時候要受父母管,人老了的時候卻又要受孩子們的管制,這真是十年河東十年河西哦!

01

生活中的不幸

我今年69歲,年輕的時候妻子就得病去世了,我靠打工掙點錢補貼家用。那幾年我又當爹又當媽,真的很累、很難。

因為孩子小我沒有找老伴,一心想著把我和妻子生的一兒一女養大成人,不求大富大貴,只求孩子們在成長過程中能平安、幸福、快樂!

我家的倆個孩子還算爭氣,學習都很努力,沒有讓我失望,兩個孩子都在外地發展的很好,也都已成家立業了。

他們考慮我一個人生活有點不放心,於是,倆孩子商量把我接到了他們所在的城裡一家一個月的輪流贍養。

老年吃住不用愁了,可我總感覺自己居無定所像一個外人似的,沒有家的感覺。

於是,我提出一個人生活。

孩子們為我租房、僱保姆。

保姆那年她才55歲。三年時間,保姆對我知冷知熱,貼體入微,我們一起喝喝茶、聊聊天、遛遛彎,日夜陪伴讓彼此不再陌生,都有了好感。

當我心情不好、或與孩子們的觀點發生分歧的時候,保姆會好言好語對我進行疏導,讓我鬱悶的心情逐漸緩和變好。

人到了晚年不就是想要過這樣平平淡淡的一種生活嗎?

保姆曾經因為她前夫的背叛離開了讓她傷心的那個家,唯一的一個兒子判給了她前夫。無依無靠的她也希望有一個依靠、一份溫暖、一個港灣。

我萌生了再婚的念頭。

不幸的兩個人,抱團取暖,沒有什麼過多的奢望,只想擁有一個安靜的環境、一份愉悅的心情,一起慢慢變老的陪伴。

02

姍姍來遲的幸福似乎還帶有一點遺憾

我把自己的想法,坦言告訴了孩子們,孩子對此很反感。

開始孩子們說“相對而言對方年齡小,怕是想佔有我的財產。”

保姆她知道了孩子們的這個原因,保姆告訴我“你可以做一個財產公證啊,你現在就立遺囑!”

我在保姆的建議下立了遺囑“我的房產以及錢財都跟保姆沒有任何關係”。

我和保姆想在一起生活的願望並沒有打動孩子們的心,他們只同意我和保姆搭夥過日子,但依然沒有允許我們一起去領結婚證!

不管孩子們是出於對我財產的在乎還是對我個人的關心,既然不同意我和保姆領結婚證,人都老了,我也不想和孩子們鬧彆扭,只是委屈了陪我一起慢慢變老的保姆。

保姆其實已經對我行使了一個妻子的責任和義務,唯獨我沒有能給她一個名分。

在自己能做主的年代為了孩子在情感上不受傷害,沒有找老伴;到了晚年孤獨的自己有條件找老伴了,卻對自己的感情生活又做不了主了。人生真的很難十全十美,只有在並不完美的生活中尋求那僅有的一絲安慰~與保姆妻子相依為命慢慢變老!

編後語:年老的人也許要的不多,但作為原生家庭的孩子也許怕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義務,更多的是為了給自己減少麻煩。如果您在晚年真的遇到了黃昏戀,我勸您還是為自己的心動活一回,至於孩子可以慢慢做工作並簽好有關責任和義務的協議。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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