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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去世父母獲賠16萬,這個新聞是我昨天下午看到的,他們本來是要求賠41萬,結果公司調查才發現,原來是父母重男輕女,這個女孩早就有輕生的想法了,而他父母去公司鬧事的理由,居然是要給兒子買房付首付。

吃完飯,朋友跟我說這樣的父母真是悲哀,確實,但其實我們身邊有很多這樣“樊勝美”式的女孩,她們不敢違背父母的意願,以為這就是不孝。但你知道嗎,這就是典型的情感勒索,今天我想跟大家討論這個話題,我們每個人都不喜歡這種感覺,但卻不敢跟父母對抗,因為這很可能會揹負不孝的罪名。這也導致了大部分人都無法意識到什麼是情感勒索,也不知道自己正在被其他人以愛或者以為我好的名義控制,不得不乖乖聽話。說一個我表姐的例子,她就是被情感勒索的受害者,他是為了滿足媽媽的要求,給弟弟買房欠了一屁股債,我問她為什麼要答應呢?他的理由是單親家庭,我媽養我這麼大,現在我工作忙,照顧不了他們,弟弟能幫我照顧父母,我給他買房子是應該的,你看他她那麼難,工作壓力那麼大,她卻覺得是這是應該的,她覺得這叫孝順,這就是情感勒索可怕地方,被披上了偽善的外衣,她母親逼她給弟弟買房,哪裡有一點對她的愛呢?但凡是愛又怎麼捨得女兒揹負這麼大壓力呢,可感覺不到嗎?她又為什麼要自欺欺人,告訴自己這就是愛呢?恰恰也就是因為從小到大一直一來得到的愛太少,所以更需要透過付出,爭取那些微不足道的“愛”,而她不知道,她在父母眼裡並不是孩子,而是一個投資品,以前花錢養大,現在到了收割的時候,。很多人會說,自己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利,為人子女只能聽話,孝順。除此之外,還怎麼辦?你有沒想過你可以拒絕你可以放棄這樣一段不健康的關係,我們一直感激父母對自己的養育之恩,但實際上,一講到父母和子女之間就已經不公平了,這意味著,生孩子的目的帶有功利性,是一種投資者的心態,而事實上,父母有生不生我們的選擇權,而我們卻沒有對父母的選擇權。

最後用紀伯倫的詩來來結束今天的話題,你的兒女其實不是你的兒女,他們是生命,對於自身的渴望而誕生的孩子,他們藉助你來到這個世界,卻非因你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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