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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冬天,下班回家時,我在小區花壇裡看到一隻凍得發抖的流浪貓。

  我走近它時,它明顯有些害怕,但已經沒有力氣跑開了。

  我一直很喜歡貓,心想這也是緣分吧,如果我不收養它,可能它都撐不過今晚,於是就把它帶回了家。

  好吃好喝地伺候了它幾天後,它果然恢復了活力,滿屋子上躥下跳。

  可是,我發現它一點都不親人,只要我想靠近它,它就迅速跑開,然後用警惕的眼神看著我。

  但我反而更加憐惜它,我想,一定是因為流浪時被傷害過,度過了太多辛苦的日子,才會這麼小心翼翼地活著吧?

  所以我一直細心地照料它,每天下班都陪它玩,想讓它過得好一點。

  代價就是3針狂犬疫苗,和手上腿上無數道抓痕。

  經過半年的努力,它終於信任了我,不再對我發出“嘶嘶”的吼聲,在我擼它的時候還會發出輕柔的呼嚕聲。

  我很開心,也很有成就感。

  公司發獎金的那天,我特地買了很貴的貓罐頭,想給它一個驚喜。

  它果然很喜歡,看著它吃得那麼開心的樣子,我倍感欣慰,忍不住去摸了摸它的背。

  結果它突然嘶吼著轉身,把我的手臂撓出三道血痕。

  我感覺到強烈的背叛感,大聲吼它:“我辛辛苦苦養你這麼久,你居然覺得我會搶你東西吃?那你去接著流浪好了,沒人跟你搶!”

  那是我第一次真正對它發脾氣。

  吼聲驚動了和我合租的朋友,他從房間裡跑了出來,然後跟我說:

  “幸好我知道你沒女朋友,不然我還以為是家暴呢。”

  “它以前不僅撓你,還咬你,你都沒生氣,這次怎麼發這麼大脾氣呢?不值得。”

  這句話點醒了我,是啊,為什麼唯獨這一次我會這麼生氣呢?

  這個問題我思考了很久,忽然就想明白了另一個問題:為什麼很多戀愛時候轟轟烈烈的情侶,在一起之後沒多久卻會因為一點小事情就分手。

2

  我們都知道“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但我們很少去仔細思考這句話背後的意義。

  我想,這句話的真正含義是,我們對熱愛的事物的“熱情”和“沉迷”本質是一種消耗。

  精心製造的浪漫也好,堅持不懈地噓寒問暖也罷,做這些事情歸根結底是很累的,只依靠愛本身,也許並不足以長久支撐。

  而真正支撐我們的熱情,讓我們沉迷於愛情的東西,是“反饋”和“預期”。

  是我們的行動讓對方也多愛我們了一點的反饋,和得到愛情的預期,讓我們能無視那些傷害,不畏懼辛苦的付出,去轟轟烈烈地熱愛。

  就像我對我的貓的熱情,不僅僅出於我愛貓,更重要的是在和貓的互動過程中,一點點建立信任,得到它反饋的過程。

  只要我感覺它比以前更親近我一點,就算它撓傷了我,我也可以忍受,因為我得到了反饋,並且擁有“將來它會信任我”的預期。

  可是當我真的得到它的信任時,“預期”就已經消失了。就好像你在網上買了一直以來心心念唸的衣服,最快樂的時候往往是看著快遞的動態一點點向你靠近的時候,真正拆開包裝時,反倒一點兒驚喜感都沒有了。

  這時,哪怕一點點負反饋,就能激起內心巨大的波瀾。

  所以當貓咪為了護食抓傷我時,儘管我曾被它抓傷無數次,但只有這一次,我感到了強烈的背叛和傷心。

3

  感情也是一樣的

  兩情相悅的愛情,往往沒有那麼轟轟烈烈,因為兩個人的節奏比較統一,既不需要刻意的追求,也不需要向外界證明自己“愛對了人”,所以往往沒什麼刻骨銘心的瞬間,卻水到渠成的走在了一起。

  可是假如是一方追求另一方的愛情,兩個人的節奏卻往往是不一樣的。

  發起追求的那一方,都是剛開始時最熱情浪漫,可以無條件地付出,在一起之後熱情逐漸冷卻,開始要求伴侶對等的愛。這時對方如果還像追求時那般任性,或是做出了傷害他們的舉動,率先提出分手的,大機率也是他們。

  而被追求的那一方總是會慢熱一點,畢竟剛被追求時並沒有真正愛上對方,這時的反應大多是帶著幾分抗拒的,直到被對方真心所感動,決定在一起時,那個追求的人卻通常已經不會如最初那般熱烈了。可是這時他往往比一開始內心更加依賴對方。

  於是當矛盾爆發時,兩個人心裡都覺得自己委屈。

  追求的人覺得沒在一起的時候我可以放下一切去愛你,你也可以不回報我,畢竟我們不是情侶,可是如果我們已經是最親密的人了,這段感情就不該靠我一個人苦苦支撐,你也得給我對等的反饋,不然不公平。

  被追求的人覺得我沒跟你在一起時你對我這麼熱烈,等我真的投入情感了,你反倒變得冷漠,想要公平,這不是渣是什麼?

  究竟是誰錯了呢?

  我覺得都沒錯,又都有錯。

  我們習慣在感情裡找對錯,然後找出一個加害者和一個受害者,最後歸結於“渣男”“綠茶”這樣的標籤,好像所有失敗的感情都是單方面的迫害。

  可是現實往往是分開的雙方都覺得自己是受害者,並且他們的邏輯都有各自的道理,而真正的錯誤,並不在於“渣”和“綠茶”。

  轟轟烈烈的戀愛一旦進入平淡期,很容易變成這樣:

  主動追求的那一方其實也渴望平等,可是他們在追求時往往卻表現得討好且卑微,寄希望於自己的低姿態能換取對方的感動。

  被追求的那一方其實也會對追求者產生依賴,但他們已經習慣了對方主動付出,自己被動接受,以為自己仍然只需要像確定關係之前一樣,什麼都不不用做,只用接受對方的熱情就好。

  於是這段感情就既沒有更好的預期,也沒有正向的反饋,註定成為一潭死水。

4

  這樣的悲劇該如何避免呢?

  我想,唯一的答案是“溝通”

  我們的文化裡,似乎存在這樣的現象:越是親密,反而越不敢提情感上的需求。

  比如我們可以在每年的父親節母親節看到鋪天蓋地的宣傳,卻很少有父母和子女之間能坦然說一句“我愛你”。

  我們可以不計成本地對愛的人好,但是往往不敢告訴他“希望你也能愛我一點”。

  我們也可以接受一個人的無條件的好,但是卻羞於說出那一句“其實我也很依賴你。”

  一段感情裡,如果能及時表達對愛的需要,和對愛的感激,那麼至少,雙方都能不斷得到對方的反饋,也都相信彼此能愛得越來越深。

  這也是為什麼,有些常常吵架的情侶,最後卻走得比那些一團和氣的情侶要更久。

  至少,他們不是在討好和接受,而是在為愛情爭取一個雙方都願意想象的未來。

  我們必須承認,不太費力就能兩情相悅的愛情在這個世界上就是稀缺品,想要擁有它不僅需要努力,更需要一點兒運氣。

  而像我們這種運氣一般般的普通人,遇到喜歡的人就是要靠自己去追求,去一點點培養感情。

  與其在每次失敗的感情過後去感嘆“再也不愛了”,去斥責渣男與渣女,不如仔細去想想,我們需要的,究竟是怎樣的感情?

  我們可以愛得不那麼熱情,但我們同樣可以愛得更長久。#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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