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聽到有人說,我家是我說了算。那麼,在一個家庭中,究竟做哪些事才算是當家?
首先,做保全家庭安危的事。戰爭年代已經遠去,我們現在身處和平時期,似乎沒有什麼事情能影響到家庭的安危,其實不然,人類社會說到底還是動物群體,身邊總會有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輕者讓家庭財物受到損失,重則會導致家破人亡。這就要求當家的人要有足夠的能力保護家庭,在過去是要身強力壯,現在不但要身強力壯,更重要的是要聰明智慧。如果一個家庭的當家者無法做保全家庭安危的事情,這個家庭遲早要解體。
第二,做能使家庭健康成長的事。如果一個家庭的當家人所作所為是讓家庭處於一種病態的狀況,比如長期貧困、和周圍長期有矛盾、家人四散而不能團聚、家庭內部的矛盾不能及時得到處理等等,那麼這個當家人就不合格,長此下去,這樣的家庭一定會解體。
第三,做能使家庭興旺發達的事。兩個人成立家庭的目的,就是為了過得更好。那麼,如果當家人做不到使家庭興旺發達,那麼他就不合格,這毋庸置疑。
但是,現實情況卻是兩個人剛一結婚,就吵吵著要當家,要自己說了算。這其實不是為了家庭的長治久安和興旺發達,而是為了爭得家庭的“花錢權”,是為了把家庭中那點現存的財產的支配權牢牢抓在自己手中。這種情況多發生在準備過一段時間就離婚的人身上。禍害完這個家庭,接著禍害另一個家庭,終了是一場空,最後自己也是孤身一人,後半生悽悽慘慘。
因此,如果不具備當家的資格,彆強求,學習上一段時間之後再當家也不遲。家庭就是你的公司,如果經營不善,最終受害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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