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莫言說:
很多人的心裡都住著一個人,不是不愛,而是深愛。不是不聯絡,而是不能聯絡。不是不想忘,而是忘不掉。茫茫人海,能走進你心裡的人,就會無時無刻不去想那個人。沒有一輩子的情,卻有一輩子的思念。
入了心的人,想要忘掉真的好難,無論如何都是忘不了的。雖然嘴上說不聯絡,但是心裡還是會去惦記,腦海中時刻都會有對方的影子,無時無刻地思念對方,有時思念到發瘋,卻又強忍住不聯絡。
不是因為不愛了,而是進一步沒有資格,退一步又捨不得,就連吃個醋都名不正言不順,放棄又捨不得,堅持又太累了,愛而不得時是最煎熬的,這種感情是最折磨人的。
01
羅芸20歲的時候,“嫁”給了丈夫趙傑,說得好聽是“嫁” 其實就是一個騙局。
丈夫趙傑離過一次婚,他發誓要報復天下所有的女人。他後來坦言他和羅芸談戀愛只是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

可惜當時羅芸沒有看清他的真實面目,直到後來生下孩子,後悔也來不及了。
這場徹頭徹尾的騙局讓羅芸很後悔,很痛苦,同時她也憎恨婆家所有的人。是他們讓她如此痛苦,她覺得自己的所有痛苦都是他們強加給她的,尤其是每次看到別人熱熱鬧鬧地舉行婚禮,給了多少彩禮,她的心就會特別地難受。
她發誓要報復老公。

機會終於來了,在她35歲的時候,一名中年男子闖進了她的心裡。雖然男子坦言自己有妻子和孩子,她也知道男子不會離婚娶自己,自己也不可能和男子在一起,但是她還是非常享受男子對她的好。
男子性格很好,對羅芸也很好,無論什麼都願意替羅芸做,羅芸在他面前感覺自己就像個孩子。
隨著兩人的交往,感情也越來越深,羅芸感覺自己已經離不開他了。

02
男子雖然對她好,但是從來都沒有給她買過禮物,逢年過節也沒有表示,更沒有對她承諾過將來。
她終於明白,自己的身份很尷尬,自己成了別人眼裡的第三者了,就像個小丑一樣,是見不得光的的。

她知道自己愛上了一個不該愛的人,她想忘記他,卻怎麼都忘不了。
她決定退出,她慢慢地沒有及時回覆男子的訊息,其實心裡也很難受。
男子好像也感覺到了她的冷淡,後來就再也沒有聯絡她了。
但是她的心裡依然有他的影子,他的一言一行 一舉一動經常浮現在她的腦海裡,她還是忍不住想起他,想起他的好,有時候走路也會想起他,睡著了也會夢見他,夢醒了腦袋裡想的還是他。
她也想見他,可是兩人已經斷了聯絡,想見也見不到,現在連見個面都是一種奢侈,更別提一個擁抱。
原來人的感情做不到相濡以沫,也做不到相忘於江湖。
她不想去打擾他,卻又常常心痛到失眠,真的是愛上一個人容易,忘掉一個人真的好難。
原來入了心,動了情,就是一輩子的牽掛。這種感情放不下,忘不掉,這種痛只有經歷過的人才能懂。
原來心裡上的出軌比身體上的出軌更可怕。
如果你也遇到一個這樣的人,想忘也忘不了,就想想他不好的地方,想想他的絕情,想想他不能給你未來,慢慢地就沒有那麼想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