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兩人的不合是一件完全合乎邏輯的事。一群造婚已相當久的朋友聚在一 起, 談起婚姻裡的個性衝突,在場的所有婚姻竟然皆無一幸 免。這豈非怪事?當初兩情相悅,自認個性相合、才會非君莫嫁,非卿不娶。為什麼結婚幾年後才來抱怨對方與自己的種種不合?是愛情使人盲目?還是結了婚的人變得更獨具慧眼,使他(她)對在別人眼中還不錯的配偶,有許多獨到的批判?曾經有這樣一對夫妻: 先生愛亂買東西,家中堆積如山。床頭友滿,就堆放地止:地上堆滿,就佔走廊。妻子疲於打掃整理,於是每次出門或旅行,丈夫一買東西,兩人就開始吵架。談起這一點, 做妻子的恨得牙癢癢。另一對夫妻,妻子個性耿直,說話坦誠,說話必得罪人, 得罪人後還必不認錯。而丈夫卻認為世間根本沒有對錯的道理,只有保持和諧的需求。於是,太整天想熱戰而苦無對手,因為丈夫採取冷戰示度,彼此話不投機,婚姻關係日趨冷漠。談起老婆,丈夫一臉無奈,令人同情個性不合的故事,有千種萬狀,形形色色,其複雜、其特異,常令局外人訝異,這隨手拈來的兩個範例,就是局內人深受其苦,而旁觀者很難了解的“不合”僵局。所以,我們不免要問,既然個書生不合,當初為何會結婚呢?答案其實很簡單,婚姻中為何有那麼多不合?就是因為彼此結婚了!若和一位個性不合的人只做朋友,很多個性的難纏處根本沒有機會碰觸到;個性不合的同事或上司,再不合,也有職位許可權的約束,必須維持表面的合作及安全的距離。但是,在非常封閉、親密的婚的關係裡,距離很近,短兵相接,個性不合的潛在因子完全得以自由彰顯那可就難纏了。由於利害與共,做朋友時不見得構成麻煩的不合之處,都會突顯成大問題;由於關係密切,別人可以一笑置之的差異,婚姻中人卻可能因長年累月的忍受而感到痛苦難耐。在婚姻裡,“最好的和最壞的都給你”是常見的遊戲。如果和同事吵架了有後遺症,和朋友吵架對方會掉頭而去,大不了你也可以與他斷交。只有配偶和小孩,無論你怎麼罵他,只要還沒有到撕破臉的地步,他(她)都不能一走了之。“看我能勉強你到什麼程度而你:不會走掉?”這又是婚姻裡的另外一種遊戲。所以,“不合”成了大問題。既已結了婚,不能像換個公司或與人拆夥那樣瀟酒地向“不合”說再見,只能在發現“不合”的事實後 想辦法與之共同生活。而且,要小心維護,不要讓與“不合”勉強共處的怨氣及無奈侵犯了愛情的地盤,使婚姻中的“ 不:合”現象擴大,使感情的相合逐漸消失。婚前的“相合”,也可能正是婚後的“不合”。恨丈夫亂買東西的老婆,婚前可能正是因為對丈夫的慷慨印象深刻而以心相許;討厭老婆直話直說的丈夫,當初就是因為欣賞這個女人談戀愛的坦誠大方啊!只是人們在選擇物件的條件而心動時,常常見樹不見林,沒有遠見而已這個發現,也許能使因個性不合而在婚姻中受苦的朋友釋然。原來,結婚之後才發現:怎麼會有這麼多不合之處?本來就是一件非常合乎邏輯的事。!而以心相許;討厭老婆直話直說的丈夫,當初就是因為欣賞這個女人談戀愛的坦誠大方啊!只是人們在選擇物件的條件而心動時,常常見樹不見林,沒有遠見而已這個發現,也許能使因個性不合而在婚姻中受苦的朋友釋然。原來,結婚之後才發現:怎麼會有這麼多不合之處?本來就是一件非常合乎邏輯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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