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人譴責雙方父母不理智,不該過多幹涉兒女婚姻。這一點我挺贊同的 ,這也是我寫這篇文章的本意 ,這些我就不再重複。
在這裡,我只是想,說一說小宇和小芬的後續,這是發生在我身邊的,實實在在的故事 。
其實兩個人離婚以後 ,都也很後悔 。小芬想看孩子,但是孩子是公婆在帶 ,因為關係鬧得特別僵, 公婆不讓她上門 ,所以只能透過小宇把孩子領出來。
當然啦,母子不可能天天見,畢竟不方便,只能一、兩個星期見一面,還得是小宇瞅機會。
每次一家三口見面,小芬都要 給孩子買吃的、喝的、穿的、用的,深怕小宇父母委屈了孩子。
每次母子分別的時候,孩子哭得撕心裂肺 ,小芬哭得稀里嘩啦,小宇心裡也不好受,都是心酸。
小芬父母想見外孫,也得透過小芬,說起來都是憋屈。沒辦法,誰讓當初圖嘴快,現在拉不下臉。
兩家父母關係鬧得特別僵,大有老死不相往來的架勢。小宇和小芬即使想復婚,眼前也不合適,只能等以後兩家關係慢慢緩和再說 ,得給彼此一個臺階下。
作為一個女人,對待婚姻的問題上 ,我想說說我自己的看法。
如果我是小芬,好,你打我一個耳光,我會還你兩個耳光。 打完以後,我會考慮有沒有必要離婚,有沒有到離婚的那一步。即使是日子實在過不下去了,非得離婚,那也是我們兩個人之間的事情 ,我不會去孃家搬救兵。
日子過與 不過,都是我自己的生活 ,我不會讓父母跟著我提心吊膽,不會叫他們為我的事大動干戈。即使是離婚,我也儘量和平分手, 畢竟牽扯到孩子,以後雙方不可能不見面 。除非你能狠下心,再也不見孩子,那另當別論 。
我覺得作為女人 必須要明確這一點兒 ,這也是所有女性朋友們必須要明白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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