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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同心,其利斷金。”這句話大家都聽說過,但在真實的生活當中,很多夫妻卻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各有心思,別說心不同,就連財產也有可能很難統一起來。

不過一般人都知道,家庭財政統一,理財、花錢就會有計劃,如果各管各的,那恐怕其中一方大手大腳的話,看似只是一方積累不起多餘的錢財,其實也傷及了整個家庭的財產的積蓄與增值。

下面是一位女士就有相當深的親身體會!

不得不說,夫妻當成這個樣子,恐怕也是挺讓人感到無奈的。

01

大家好,我姓詹,今年33歲了。

婚後開始,我老公便提議要在生活開銷這些方面跟我AA,說是他需要照顧自己的父母,怕連累我。

其實我知道他真正的意圖不是這樣,是心疼把錢花在我的身上,那時候我收入比他少不少,他怕吃虧。不過我沒有更多與他理論,而是接受了他的提議。

後面那幾年,他把錢都拿來和他的家人一起胡亂揮霍了,連我們女兒他也不樂意花什麼錢。

生孩子的時候,還是我父母出資和丈夫平攤的費用,就是做得這麼過分與絕決!自從那以後,我的心真的完完全全涼了。

想離婚,他卻哭著求我回頭,說他以後一定會改變態度,說是不管怎麼說,我總不願意看到孩子這麼小沒有父親。

是這句話讓我心軟了,想想只要他願意改變,我們之間也沒有更大的問題與矛盾,就好心原諒了他。

02

原諒之後大概承擔了不到三個月一家三口的生活開銷,後來又開始了他過去的生活。

他錢不上交,只肯平攤產生的一半費用,你說我能拿他怎麼辦?

後來我把我的錢除生活費用之外全部保留,過得無比節儉。因為需要養女兒,我自己也想買套房子。

跟我完全不一樣的是,一開始他的生活的確是過得很瀟灑,完全不同於我的生活那般困苦不堪。

可是現如今我們搬進了我買的房子之後,我也不同意讓他免費居住,所以他只能住著我的房子交房租度日。

說真的,我對這樣的生活、這樣的男人早就灰心喪氣了,之所以不離,就是為了孩子。

別人都說母親如何如何偉大,我覺得吧,大概就是這樣一種願意委屈自己的犧牲精神吧?

雖然我現在依舊與他過著AA制的夫妻生活,而且也在現實生活當中過得比他好,但我覺得,夫妻如果在家庭財政方面無法達成統一管理的話,總是不長久的。

家不像家、婚姻不像婚姻、過日子不像過日子,就像是合租關係,感情完全缺乏最起碼的凝聚力。

03

現在他倒是想結束AA,但是我又心不甘情不願了。

因為他的目的非但不想再交房租,而且只要將之前寫的婚內AA的那一張紙寫筆載的協議撕毀,那麼我個人買的房子立馬變成了婚內夫妻的共同財產,這樣我的損失就真的太大了!

不是我現在跟他斤斤計較,是他之前真的做得實在是太過分了,讓我現在想起來實在是接受不了。

如果結婚之後我們把錢放在一起,我不必白白吃那些苦,日子過得舒坦之餘,恐怕房子還能早幾年買下。

就是因為他的自私自利跟視錢如命,所以現在他才是這樣一種生活現狀。

所以,事已如此,我是絕對不會再在這件事情上動搖了。

總不能所有好處都讓他一個人佔盡吧?我覺得我一點也沒做錯,婚姻能延續到哪天就到哪天吧?實在過不下去,到時候再離我也不會害怕了。

結語:

如果夫妻一方沒有正確的管理錢財的能力的話,那就更要把財政大權交給比較理智、做事有計劃的另一方打理才行。

法律規定夫妻倆的婚後財產自然而成為一體,就算往後有什麼變故,屬於你的那一半,在一般情況之下(不存在出軌背叛對方的前提之下),絕對不會消失。

所以不必擔心。與其只顧當下,大手大腳將錢全都胡亂揮霍掉,還不如交給伴侶,再少也能積少成多、集腋成裘。

兩個人的力量總比一個人強,這個道理相當簡單。

何必用小氣吝嗇傷害對方的感情,也導致自己這個好不容易建立的小家庭沒辦法比從前一個人單打獨鬥之時過得更富裕與幸福呢,這不是沒事想不通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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