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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在過去,養老不是大問題,父母老了兒子自然承擔起養老的義務,雖然“重男輕女”是詬病,但對大多數家庭來說,養老也沒後顧之憂。可在當代呢,男女平等要求有同等的權利才履行同等的義務,反倒讓老人老無所養。

還有很多兒女跟父母拿“帶娃”做交換,不看孩子不養老,這不得不說是人類文明的一種退步。

真實案例。

孟阿姨,60歲。(為了方便陳述,採用第一人稱)

最近我跟兒子關係處得不太好,主要是我拒絕幫他帶二胎。老大是我一把屎一把尿給帶大的,直到上了小學我才撒手。這兩年我身體不如從前,腿腳不好心臟也不好,醫生說讓我靜養。可如果去兒子家帶孩子,且不說本身就是個體力活,偶爾還跟兒子兒媳有點摩擦,心情也不會好。

兒子和媳婦兩個人輪流勸說無果,最後他們跟我放狠話說就這一個兒子,我不幫他帶孩子以後也別想讓我養老。我這不是養個白眼狼嗎,我把他養大了這不是恩情嗎,怎麼最後還用“帶娃”事威脅我呢,我實在想不通。我這一代人,父母說什麼是什麼即使不高興也不會當面反駁,現在的孩子可真是了不起,對父母呼來喝去的。

其實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我家兒子是這樣,我姐姐家的女兒也這樣。姐姐幫外甥女帶孩子帶到了三歲多,有一次我姐夫單位組織的夕陽紅旅遊,說帶她去放鬆放鬆。結果這女婿竟然說,“你媽怎麼那麼愛旅遊?還得讓我媽幫她看孩子,這人情她得自己還。”

聽聽,這叫什麼話,我姐姐後來哭著說死都不給他們去看了,這女婿是一點都指望不了的。他們的孩子,怎麼最後變成老人的義務了?這究竟是誰規定的,法律條文有寫嗎?

我跟老伴說好了,就堅決不去看孩子,他們愛怎麼樣怎麼樣。我就想好好過一點晚年生活,這都不行嗎。我辛苦一輩子,從前工作整天忙碌,退休就去幫他們帶孩子,我才過上一年的好日子。

老伴也支援我的想法,他說我們兩個老的就自己過,趁腿腳還能利索也帶我去旅旅遊,我倆從來都沒出過省,看電視裡別的地方景色可漂亮了。我倆也有退休金,也不用靠兒子施捨,他是父親也希望他有些明白的那一天。

老人給兒女看孩子,可以看也可以不看。我相信如果他們的身體允許,大多數還是願意幫著年輕人帶一帶,也會體諒他們生活的艱辛。但絕不能本末倒置,最後孩子是老人的負擔了,爸媽只當個爸媽,剩下什麼都不管,最後直接收穫個好孩子,這好事真是誰都想要。

老人有追求幸福的權利,文中的孟阿姨身體不太好,而且已經幫著帶過一次孩子了,作為兒女的就要感恩。這也給很多年輕人一個警示,生孩子之前想好了自己能不能養,有沒有時間和金錢足夠支撐一個孩子的成長,別盲目生孩子,對自己對別人及其不負責。

雖然《民法典》規定,兒媳和女婿對公婆和岳父岳母沒有贍養義務,但兒女有。親情就是親情,別動不動就用法律去作為武器去攻擊一個老人,這真的很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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