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從古至今都是談不完、談不盡的話題。隨著社會文明的發展越來越先進,人們對於愛情的觀念也更加多樣繁雜。
有人追求及時行樂;有人堅守一生一世;有人選擇隨遇而安……但無論如何多樣繁雜,愛的感覺都是一樣的美好熱烈。
無論對愛情持有何種態度,愛的前提是尊重。
尊重永遠都是愛的基礎。如果一個不尊重你人格的人,怎麼談得上愛你呢?亦或者是打著愛你的旗號,誘導或逼你去做一些違背意願原則的事來滿足自己的私心。
愛一個人的時候,無論做什麼說什麼,出發點一定是要尊重對方人格意願、原則。沒有尊重基礎的愛是自私的、畸形的,必然導致強勢一方對弱勢一方的輕視、不把對方放在心裡,出軌甚至暴力相向。
朋友琳琳去年交了一個男朋友,兩人相處久了之後經常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吵架,男朋友經常氣她。琳琳有時候吵架哭了,男朋友也從來不哄。
有時候還總是強迫琳琳做一些自己不願意做的事,琳琳要是和他對著幹,他還會生氣。每次總說些傷人的話把琳琳弄哭,還說她自己承受能力不好,這點事都不能承受,琳琳一哭,她男朋友就去打遊戲,當做沒看見。
琳琳還問過他:“是不是每次吵架你都覺得是我的錯,你沒錯?”
男朋友說:“是的,我不覺得自己有什麼錯,你總喜歡把小事放大。”
琳琳確實愛男朋友多一點,所以平日裡什麼事男朋友都處於強勢的一方,久了男朋友遇到事情下意識的就不再考慮琳琳的感受了。
一個人不尊重你的人自然也不會考慮你的感受,做事說話也不會把對方考慮進來,說難聽點是自私,說更難聽點是沒把對方當回事。
之後因為琳琳和男朋友矛盾不斷,便分手了。
琳琳和他談了半年戀愛,人也瘦了不少,差點還把工作弄丟了,晚上經常失眠,整個人每天都精神萎靡不振,這個男的已經讓琳琳產生了生理不適了。
和不尊重自己的人在一起,根本不是在談戀愛,而在和對方“打仗”,消耗自己的感情、精力、物質,最後整個精疲力盡,甚至走極端。
及時行樂也好、隨遇而安也好、一生一世也好,無論那種狀態,起碼要選擇和那個尊重自己,給自己帶來激情、力量、快樂的人在一起,那樣即使分手了也算得上是好的人生體驗,否則就是痛苦的回憶,心裡都是血和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