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民政局,準備申請登記離婚。對於被離婚的我來說,心裡沒有傷心難過,反倒有一絲竊喜,終於要解脫了,還清前世的債。只是覺得有點對不住女兒!
不知道自己怎麼回事,好好的一個黃花大閨女跟了一個喪過偶,離過婚,還有個孩子的窮男人一起走過20年的光景,現在還被離婚。說沒有qian 時關係,都覺得其他什麼都解釋不通了。
這可能就是賞還自己欠下的債務吧。
對於13歲就失去母親的我來說,這20年是來賞還母親的養育之恩吧。母親去世三天的時候做過一個非常清晰的夢:“媽媽您現在去哪裡了,投胎轉世到了哪裡?我要找到您來供養您。”夢裡的媽媽回覆我:“我現在19歲了,是個男孩子。”醒了後還是孩子的我當時非常疑惑,為什麼會投胎到男孩身上,還這麼大歲數了。然而現在的我終於明白這個夢對於我來說意味著什麼。那就是真的償還養育之恩。
2002年網路上認識了他,一窮二白,還有一男孩子,13歲;從中國的西部跨域到東部,然後6年接觸交往時間,期間也覺得不太適合,但最終還是沒有分手。08年正式登記結婚,男孩19歲,與13歲時候的夢景慢慢重合。今年剛剛好婚姻生活13年,今天即將去民政局結束這段關係。我用20年的青春歲月來償還13年的養育之恩,不怨誰。自己結的因就要嘗下自己結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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