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潮流還是社會發展到某種程度的必然,亦或是向來如此,只不過是我搞錯了,很多愛情好像還挺大甩賣的,也可能根本就不是愛情,只是用它冠名。
接觸的人多了,果然什麼故事都能聽到,但高度統一到又像是命題作文。
28歲的雙子座男生,感覺就這一個描述彷彿已經預示著故事一大堆了,不是。
客戶經理,各地出差,上個月的某天從深圳回來後跟之前就瀕臨分手的女朋友講,他順便見了兩個女網友,覺得她們沒她好,要重新追她。
她女朋友曾經說過他坦誠,說他男朋友特別好的一點就是坦誠,即使心裡的陰暗面也不會對她掩飾。這是雙子座的通病嗎,“我心裡一定有魔鬼,我也一定會讓你看到它,甚至希望如此”。所以在她男朋友跟她講跟女網友見面的事情後,她還是覺得他坦誠。
在瀕臨分手的那段時間裡,她男朋友跟她說,她可以跟其他人約會,有合適的就分開。
不過是拋硬幣的事情,恰好拋到了女網友不合他心意。
給對方空間的時候,自己理所當然有空間。即使拿法律來講,都算得上公平誠信,無可非議。
跟愛情沒有關係的無限溫柔。
她問有沒有覺得他渣。其實渣的定義對我來講只有一種,多執行緒操作。哪怕一個人次次早上剛在一起晚上就分手,我都只會覺得這是愛情態度或感情需求的一種,沒什麼值得多說的。有次跟朋友吃飯說起渣,雖然忘了怎麼談到的話題,但都覺得哪來的那麼多精力,不明白這樣做的意義,很無聊。沒有這個精力,而且沒有這個需要。
原地疑惑。世界讓我摸不著腦子了。然後突然回過神來,我本來就不能摸到腦子。
所以才執著於偏愛。
所以對於試試好了,可能是你也可能是ta,覺得這樣子不是不行,是跟我沒關係。
可能有點像“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我覺得自己接受度其實挺高的了,道德不道德的,法律不法律的,但只是尊重某種想法或行為的存在。以前覺得自己挺犧牲自己的,在任何一種感情裡,特別傾向並樂衷於“奉獻”。但前段時間突然意識到,人最愛的果然還是自己,會遠離瘋狂內耗自己的人與事,會因為舍不掉自己所以才過不去沼澤。
是不是因為聽多了就你吧,所以不覺得愛情本該為就是你。
既然你拿出了莫桑石,那我也沒必要掃興。
有一次突然意識到,模糊的表達原本就是很冒風險的事。想把話說好聽了,但意思傳遞可能就會差點意思。就差勸自己表達能力不行就踏踏實實說話了。
其實原本有老老實實寫出上上句話自己想表達的意思,但寫完又覺得,既然自己那麼嚮往靈魂分為一班的同學,那又何必懼怕或擔心相認的過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