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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的女孩

讀書,讀書,好事說三遍其樂無窮

我十三歲那年和別人去我們職工圖書館借書,管理員姓王,是個慈眉善目的五十多歲老頭,我把他叫王大爺,我年齡小又沒有書證,他自然不肯借書給我,別人就和他提到我父親,都是老同事相當熟悉,他因此破例借給我一本書,我記得是白樺的《媽媽呀媽媽》,我拿回家怕弄髒了,就用廢報紙包上書皮,看完後很快就送還給他,我一個小小愛書舉動贏得了他的好感,從此我就可以不用書證借書看,是王先生把我領進了讀書的大門。三十多年了,我讀書的愛好一直持續到現在,估計也是一生的事業了,如果說有什麼收穫,那就是快樂,無與倫比的快樂,捨我其誰的快樂。我讀過的書,如果提到某個章節某個人物,我可能記不清了,但我當時閱讀的樂趣,可是永遠忘不了的絕妙感覺,那是骨節嘎嘎作響的壯大的感覺,是洗淋浴時水從頭澆到腳的感覺,是在五月的微風中傾聽布穀鳥鳴叫的感覺。我不好交遊朋友很少,終日以讀書為樂,我喜歡孤獨寂寞,美國著名文學批評家哈羅德·布魯姆教授說:“讀書是孤獨可以提供給你的最大樂趣之一,本身可以減輕寂滅感,我們讀書不僅因為我們不能認識夠多的人,而且因為友誼是如此的脆弱,如此容易縮減或消失。”我以為布魯姆就是在說我,布魯姆把我好讀書不好交友的秘密公之於眾,我把布魯姆引為我的知音。我的書架上,寫字檯上,沙發上,床上,到處都推滿了書,隨時都可以取閱,書是常年陪伴我的最穩定的朋友。

寂寂寥寥揚子居

年年歲歲一床書

——盧照鄰

這似乎不是讀書光榮的時代,人們談起掙錢和偷情更加津津樂道,我手不釋卷我行我素,目不斜視那些驚詫的眼光,我思想過人間諸多所謂幸福之事,還是以為讀書最幸福。在讀書致用的人看來,讀書總要有一定的功利目的,升官或發財,立身或成名,他們是行動的實用主義者,讀書就要成為作家,彈鋼琴就要成為演奏家,練字就要成為書法家,他們不理解真正讀書人的樂趣乃是過程,讀書固然有助於名利雙收,但那不是真正讀書人的精神方向,真正的讀書只為精神的愉悅和成長,那些真正會讀書的人都肯定讀書的樂趣,比如蒙田和愛默生和伍爾芙和蘭姆。伍爾芙說誰會在閱讀時老想著實現什麼目的呢?某些事業本身不就是值得追求的嗎?在讀書無用論的人看來,沒有報酬的閱讀是傻瓜才會乾的事情,二千年前的讀書人無須讀書,今天的牧羊人同樣無需讀書,表象似乎如此,但讀書的牧羊人更富詩意,他懂得牧羊的快樂,他眼裡除了羊群還有藍天和白雲,還有青青草地和潺潺小溪,他的快樂比不讀書的牧羊人多出幾倍來。讀書人自古多窮,一來要花錢買書,二來讀書耽誤掙錢,而且讀書人的貧窮,照伍爾芙的說法,還要延續到死後,伍爾芙設想,世界審判日來臨的時刻,上帝看到腋下夾著書的讀書人,對彼得說:“瞧,這些人不需要獎賞,我們這裡沒有什麼東西可以給他們,他們一生愛讀書。”活著時貧窮,死了還是貧窮,上帝都憐憫讀書人,真正的讀書人根本就不關心這件事,就我自身而言,生不用封萬戶侯,但願常在讀書中。

沒有一艘快船能像一本書

載我們遊歷異鄉

也沒有一匹駿馬比得上

一頁歡騰的詩章

——狄金森

讀書自然有實用的功能,比如你是汽車維修工,一本汽車維修大全是必讀書目,那讀書就有養家餬口的功能;如果你是一名管理者,《紅樓夢》也能教你兩招,王熙鳳治家很是厲害,但她不識字不讀書,探春比王熙鳳還厲害,王熙鳳就佩服探春,因為探春是讀書之人,看得更高想的更遠,行動也更果斷。曹操把“秋冬射獵春夏讀書”視為理想的生活,其實讀書之樂也僅僅在酷愛讀書的人那裡,不喜歡讀書的人,一邊讀書一邊以為有鴻鵠將至的人,是感受不到讀書樂趣的,因為他心不在此,反倒是上刑的感覺,有鑑於此,我不併不願把讀書抬得過高,讀書不是所有人的幸福,如果說讀書是一種快樂的感覺的話,賭鬼的幸福在贏錢,酒鬼的幸福在痛飲,色鬼的幸福在獵豔,養花的幸福在盛開,釣魚的幸福在上鉤······個人愛好純屬蘿蔔青菜,快樂感受卻是一樣的,這問題沒有高尚卑下的區別。培根說讀書能移易性情,可我說話還是率直,脾氣還是那麼急躁,都說讀書能看透人生,可很多學哲學的也非常怕死,讀書時確實昇華了,一放下書又回到本我之中。

我只要一種教導,就是你的

噴泉,你跌回自身

——里爾克

讀書的問題,主要還是讀什麼怎樣讀的問題,讀書自然是要讀有益身心的書,養家餬口的書,莎士比亞說,書籍是人類的營養品,這話缺了定語,應該說好書才是人類的營養品,太多的人因為讀了壞書墮落甚至犯罪,錢鍾書先生無書不讀,那是具有非同一般的免疫力和鑑賞力,又有人格力量,所以從不中毒。高爾基也讀過無數的壞書,也能從中汲取教益,高爾基還說,他撲在書上,就像飢餓的人撲在麵包上,一般的人這樣讀書就容易囫圇吞棗消化不良,一般人不具備取捨吞吐的能力,不懂得鯨吞與牛嚼的道理。讀書要能消化能吸收,要辯證地讀靈活地讀,不能讀成書呆子,書呆子古代有今天明天還有,宋朝的陸修就是標準的書呆子,他當官用《詩經》斷案,電影《劉三姐》中那個拿著書對山歌的秀才也是書呆子。我有個書呆子朋友,在大街上走,他忽然想到要右側通行,就不顧鳴喇叭的汽車橫穿馬路向右側跑去,我們倆一起去洗澡,洗完他不穿襪子在那裡發呆,左看看右看看,他說看不出哪隻襪子是左腳的哪隻是右腳的了,我想他此刻一定是思想書裡的事情,忘記了鞋分左右腳,而襪子是不分左右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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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小新娘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