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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到頭,總會有些憂愁。小孩子的成績,“大剩”的婚姻,上班族的工資……終究逃脫不了,八大姨九大姑窮追不捨似的各種拷問,倘若內心不夠堅強,足以讓你崩潰至極,慶幸我是跑馬的女漢子,內心堅強得很,也慶幸我的父母開明得很,從不拿我的終身大事做文章。母親直言,這號事,急不得,凡事講究個緣分!父親笑道,你的事,我做不了主,你看著辦吧!如此一來,我就可以愉快地回家,從不擔心家人的盤完。我的閨蜜,就沒有這好運了!她的父母總要到逢年過節,就會逼著去相親,可她很抗拒,在她的潛意識裡,相親多少是個機會,但有些刻意,甚至是兩個家庭的撮合,愛與不愛,不重要,只要門當戶對,一切都可以商量,“商量”二字透著一股濃郁的銅臭味兒,到頭來,終究繞不過利益的坎。遇到有話說的,那還好,起碼還能家長裡短地扯上一陣;倘若彼此沉默寡言,也就來回絆著衣角,尬聊呢!總而言之,她不喜歡相親,而她的父母,又擔心她嫁不出去,總逼著她去那樣的場合,所以逢年過節,她就不想回家,情願一個人躲在單身公寓,獨自吃自嗨鍋。

我大概也是這種心態,不喜歡相親,時下相的不是物件,而是物質利益、相貌身材,很少靜下心來,嘗試著去了解一個人。我們村裡大多數女孩,到了十八歲,倘若沒有讀書,基本上這樣的:要麼去深圳,或者東莞的某個流水線,被迫謀生;或者過早地嫁人,把希望寄託給下一代;即便讀了書,如果沒有成家,也會被父母拎著,流離於各種相親場合,長得差的,你不想要;長得好的,人家又不會理你,總而言之,很難遇見合適的意中人;但大多都是鴨脖子趕架,裝到籃子裡的就是菜,管它呢!結了再說,差不多都是這種認知吧!見了一面,感覺還行,就寥寥草草地把婚結了!到頭來,發現性格不合,又倉促離婚,惹得雙方父母頗為惱怒:碰噠鬼呢!還不是害了細伢子啊!……顯而易見,過度相親是沒有什麼未來的。

在鄉下,如果你到了一定的年紀,沒有成家,他們會覺得你有問題,或身體,於內心,所以年紀輕輕就成了“孤家寡人”,會被人瞧不起的,很多人情願不回家,只為耳根清淨,也不想受人白眼,重點不想被人提木偶一樣,奔走於各種相親場合,而我恰恰相反,不僅常回家,還挺自在。我的幸福我做主,才不被世俗偏見所左右了!感情講究個緣分,順其自然吧!不能亂點鴛鴦譜,過度相親。我們所向往的愛情無非就是: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某一天,若無其事地走在街頭,突然回眸,看見意中人在頷首而笑。這種不經意間的相遇,無疑是浪漫而賦有情趣。所以,我們一直隨緣,耐心等待意中人的出現!絕不是倉促嫁人,將自己的幸福葬送在世俗的偏見裡。

我的鄰居,不到二十歲,讀不進書,又不想霸蠻讀,只好輟學,去化妝品店當學徒,討生活。工作極其枯燥乏味,所以工作之餘,就搞了個網戀,對方是河南的,彼此愛得死去活來,最終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女孩子的父母,堅決不同意,山高皇帝遠,嫌對方家窮,嫁過去指定要受罪,他們覺得,不如相親,嫁個有錢人,享清福,何樂而不為?但是女孩子執意要跟對方私定終身,她覺得這就是愛情,必須轟轟烈烈地,假如父母不同意,保不齊就要私奔,反正愛瘋了!啥事都幹得出來了!最後,父母被迫妥協,認定了這事兒,可是彩禮錢,逃不脫的,當場伸手就一巴掌,旋即十萬,後來嫌少,又加了五萬,十五萬簡直就是獅子大開口了!女孩子還在那當兒討價還價,五萬就夠了!再不夠,一刀兩斷吧!……硬殼了!能夠為自己的幸福發聲的女孩子真的太少了!所以鄰居這種敢愛敢恨的直率性格,我很是佩服,但在農村大多數女孩子基本上連自主婚姻的權利都沒有,基本上被迫擺在相親的檯面上,供人選擇,也挑剔著對方,這無疑是“不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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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過年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