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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晨,去公園散散步。

走在小巷中,天昏昏暗暗的。忽然看到乾淨的柏油路面上,隱隱約約有一個不大的東西躺在那裡。

我匆匆而過。因老眼昏花,沒看清那東西。似乎是一個手機。回頭,轉身,定睛一瞧,確實是一部手機,它正靜靜地躺在路中間。

巷子裡空無一人,想回頭撿起,但轉念一想,可能是人家丟棄的爛手機吧?亦或是一個圈套?在不遠處的某個角落裡,可能有一雙眼睛正死死盯著你呢。

這麼一想,渾身不覺起了一層雞皮疙瘩。於是,返身,繼續往前走。才走兩步,可總覺得良心上過不去。想,手機在路中間,一路上車輛來車往,壓壞了多可惜,壓爛了,手機主人會多傷心啊!

還是做個好事,把它撿起來,放在路旁小車的外殼上吧,那樣失主回來找,也就容易發現並找到它。

我才彎要撿起,手機就亮屏了,隨即一陣鈴聲,真巧!我一聽,手機裡傳來一個年輕女孩的聲音:"喂!…"

我接話,說:"你的手機掉了。""掉哪裡啦?""豬屎巷。"…

我說:"你就到豬屎巷的那家早餐店去拿吧,我會把手機放在那。"

於是,我把手機放在了我夫人開的那家早餐店裡,便繼續散步去了。

散步回來,夫人說:"丟手機的人把手機拿走了,是一個小男來拿的。"

現在,確實有點怕做好事。

不過我想,如果真把手機放在了人家小車的外殼上,這手機能回到失主手裡嗎?如果沒回到失主手中,我算不算做了一件好事呢?

唉,何時才能讓人不怕做好事呢?一個社會,如果讓人做好事都怕,是不是有點不正常了呢?

(附:前不久去深圳,寫了一篇《一個人,一座城》的小文,說的是自己在一家早餐店被店員吼了一頓的事,結果引來不少噴子對我的攻擊。

在此,我也來作個答覆吧。其實,我們也開著一間小小的早餐店,平時雖然生意一般,但我們服務態度很好,一直受到顧客的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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