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
看到一則新聞,說福州一離異女子意外身亡,孩子生父卻以再婚為由拒絕撫養孩子。
驚訝!再婚又如何?也是你的孩子啊!
曾有個街頭採訪,如果離婚了是要房產還是要孩子,100%的媽媽都會選擇孩子,100%的男人都會選擇房產,媽媽說: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不捨,爸爸說:我以後還會有自己的孩子,但是不一定能買得起房子
也有個朋友,離婚了,離婚時小孩才2歲,她想要小孩撫養權,但是她沒工作沒收入沒房子,法院不能判決小孩給他,小孩最後判給了生父。生父再婚了生了小孩,就把小孩丟給了80歲的爺爺在農村一起住。朋友也再婚了,也生了小孩,家庭主婦,看到之前的孩子這麼可憐,想把孩子接過來,才接過來幾次,現在的丈夫就有意見。
無論結果怎樣,最可憐的是孩子!最無辜的。
我也是恐婚的,感情是慢慢培養,也是最不堅實的,就如夫妻關係,可以生死相依,也可以刀劍相見。
既然要了小孩,就要好好去對待,小孩對父母永遠是儒慕的,大人對小孩有時卻是可有可無。受到傷害的永遠是孩子,為之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