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農曆今年快過年了。在這一年到頭人們辛勤勞動,年關前最難忘的生活事情,情感事情,就是借了朋友的錢,要還;該追還債務的事,要追。不然,內心裡怎能高興地過好年呢!
有的人借了朋友的錢,遲遲不還。別人催他還錢劃,他還不耐煩,板著面孔擠出一句話“到年底再說”。
他到了年底,也不願意主動還錢。出借人對此心急如焚,他卻避而不見。這實在令人太傷心了!
別人當時借錢給你,是助人為樂有情誼的。
為什麼別人幫你在危難之際過了河,你就忘了,還狠不得把別人推倒在河裡算了。你失去的誠信,用金錢難以買回呀。
我們做人,最關鍵的是做個講誠信的人,千萬別當“借錢是恩人,還錢成仇人”的演員!
總之,年底了,請欠債人把錢還了吧。你無論有多少理由,借錢還錢,理所當然。為大家共同過好年完成早該完成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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