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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麼一種人,他什麼都不用做,站在那裡就會讓人覺得賞心悅目,讓人心曠神怡。在很久以前,我也以為這樣的認知是不存在的,可是在遇見了他之後,我就相信了,有的人只需一眼,就能讓人目不轉睛。

一直以來我都是一個平凡的小女生,生長在一個普普通通的家庭,爸媽關係說不上多麼恩愛,但也算是融洽,偶爾也會小打小鬧,但是從沒有超過一天。在這個平凡的小家庭裡,我應該是最幸福的存在了,因為他們都很愛我。

我不是一個優秀的“別人家小孩”,但是一直以來也沒有被說過,讀書時成績也是中等偏上,規規矩矩的,沒有什麼值得提起的。我一直都認為我會和許多人一樣,遇到一個和自己一樣平凡的人,然後談一場不分手的戀愛,可是沒想到我遇到了他。

他比我高一個年級,在我進那所學校之前,他就是學校裡的風雲人物了。我和他是在社團認識的,有一次晚會,他們樂隊的吉他手有事來不了,而我剛好會那麼一點點,所以我就上場了,也就是那天,我們成為了朋友。

我是一個很有自知之明的人,所以我知道他願意和我做朋友並不是因為我的長相,應該是因為我的音樂天賦,雖然我也不覺得自己吉他彈得有多好,但是確確實實的吸引了他。後來我好像就是他們樂隊的替補隊友了,總是時不時的會幫幫忙。

長時間的接觸,我發現他真的是一個特別好的人,不僅長得帥氣,而且人也特別的溫柔,他的性格和他的長相不太一樣,完全相反。外表看起來很高冷,可內心卻特別的柔軟。和他待在一起真的讓人覺得很愜意,即使一整天都不說話,我也願意和他待在一起。

後來他破天荒地向我告白了,我真的以為是開玩笑,沒想到他是認真的。誰會拒絕一個讓自己心動的人呢,我真的覺得自己很幸運。我們雖然最後沒有走到一起,沒能長長久久,但是和他待在一起的那段時間,真的讓我畢生難忘。有些東西就是這麼奇怪,沒有辦法用理性去解釋。遇見你就花光了運氣,哪裡還能奢求好好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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