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信嗎?在我們身邊有一部分人,從小到大做的是,學的知識,以及做過的工作都只不過是為了原生家庭在做犧牲,而這種從小習得的犧牲,長大後依然會影響我們的感情;
第一:其實在我們很小的時候,我們就已經有了罪惡感,而一旦這種罪惡感經常出現在我們的心中,那麼寬恕就會離我們遠去,這時我們會把所犯的錯誤當作自身邪惡的證明;
本來我們應該改正的錯誤卻沒有改,反而我們開始害怕錯誤,這個時候我們也會依照父母的生氣憤怒行為理解成是一個迫害者,他們會對我們的錯誤做出懲罰,想要免於懲罰,我們就要為犯下的錯誤贖罪,而這個時候就是犧牲的開始;
例如:小時候你打碎了家裡的盤子或者碗,但是家人還不知道,這個時候你會立馬想象如果家人知道了,一定會責罵你,甚至責罰,那麼你就想透過一件事情去贖罪,比如去收拾屋子,或者主動幫忙做家務洗碗,洗碗以此來抵消打碎碗的錯誤,這就是犧牲的開始;
但需要注意的是:犧牲其實並不是一種行動,它只是經常透過行動表達出來而已;
例如:兩對情侶在家做飯,這個時候吃完飯,兩位男士在廚房洗碗,一個是在犧牲一個是自願,但是但從外表看,應該很難分辨誰是犧牲誰是自願吧;
但如果你能看透他們在情緒以及心理上如何看待他們的事,你就可以馬上分清楚誰是自願誰是在犧牲,原因很簡單,你見過哪個犧牲者會高高興興犧牲自己?這裡的犧牲只是在做贖罪必須做的事;
第二:只要簡單地研究一下我們對“好”與“不好”兩個詞的感覺,就可以知道我們是不是在做犧牲;
例如:別人求你做一件事的時候,如果你說“不好”你內心會產生罪惡感,如果你說“好”又感覺不快樂的話,那你大機率就是因為罪惡感在做犧牲;
例如:你曾經可能遇到過這樣的事情,你的周圍有人物品被盜竊了,而這個時候別人看你的眼神會讓你覺得有必要證明自己的清白,即使東西不是你偷的;雖然這種防衛是不理性的,但是造成這種行為的罪惡感確實是存在的;
罪惡感:指的是人類有意或無意產生一些不切實際的想法,或者曾經做過錯的事情,因害怕受譴責,從而出現的“道德恐怖症”;罪惡感不需要合理就可以發揮作用,而且罪惡感基本上一輩子都不會消失;
第三:當兩個人因為爭吵後期到了自省的階段,你就會開始質疑你的“付出”有多少是出自你的真心,又有多少是來自純粹的對感情的義務感,這個時候你已經厭倦了犧牲的行為;
同時你也會拷問自己,在跟伴侶相處的這段時間裡,你到底有沒有做你自己,這時候如果你不想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那你就只會把矛頭指向伴侶,你覺得自己之所以一直在感情裡犧牲就是因為對方在逼你;
但實際上如果你能對自己足夠誠實,你就會知道自己的行為只不過是你小時候做出的犧牲的另一個版本而已;
A:如果你小時候是個“小透明”在家裡說話輕言細語,做事也儘量輕手輕腳,儘量不引起別人注意,那麼長大後你就會盡量避免和伴侶發生衝突,即便是發生了衝突,那麼你也會溜之大吉,同時像小時候一樣,心想,既然我讓你不快樂,那我消失就好了;
B:如果你小時候,是一個甜美、討人喜歡且有魅力的小可愛,那麼在你伴侶心情低谷的時候,你可能就會覺得自己有義務當一個甜美的天使去鼓舞伴侶,因為在你看來小時候這招對家人很管用;
C:如果你是一個調皮的問題兒童,那麼你就招惹伴侶對你攻擊,讓對方把自己的悲慘都怪罪在你身上,因而減輕對方的挫折感,這讓你以為自己為伴侶的悲慘負責就能償還你的罪惡;
D:如果你是“烈士”型的,你就會犧牲自己的生理、情緒以及心理上的健康,並且把所有的問題都攬在自己身上,在有必要的情況下,你甚至會因此捐軀;因為你以為這樣做你喜歡的人就會守在你身邊,就像小時候所做的一樣;
E:如果你小時候是一個“英雄”型,成績優秀,或者是家裡的小能手,或者是其他方面比較突出的優秀娃娃,那麼你就會扮演英雄角色,工作上一個人頂三個人,且不會生病不會懶惰,同時你會想要給家人給伴侶最好的;
上面這五種型別只是大部分比較常見的犧牲者角色,還有很多其他犧牲模式,例如:好心人,幫手,娛樂他人的人,小丑,不能適應環境的人,流浪者,剛毅木納的人,取悅他人的人,叛逆者,等等;
當我們為伴侶扮演這些角色的時候,我們是得不到真正的喜悅、趣味以及內心平靜的,因為我們在扮演這類角色時,內心都是帶有目的的,這個目的就是為了埋伏在我們心中的“壞人”而做補償;
當我們到了爭吵後期自我反省的時候,我們就會反思自己反思這段感情,如果我們不能對自己負全部責任,那麼我們就會指責伴侶,同時也會盡力擺脫犧牲者的角色,畢竟沒有誰想要一直犧牲;
所以當犧牲者想要擺脫自己的負擔時,他們往往都會放縱自己採取與平時習慣相反的行為,例如:一個人之前是小透明型別的犧牲者,那麼當他把錯誤指向伴侶不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時,他就會和伴侶唱反調,即便是這個反調是錯誤的,比如之前爭吵他會溜之大吉,那在這個階段他便會選擇和你爭吵到底;
第四:通常,犧牲者會用三種方式來危害你們的感情:
A:覺得自己被迫犧牲,因此感到憤怒,這種憤怒很快會轉變為對伴侶的排斥甚至仇恨,你會認為對方期望你所做的事是讓你沒有回報的;
B:為了擺脫不斷犧牲的模式,你會做出完全相反的極端行為,放縱自己做出令對方難以接受的行為,這有點像之前文章講的報復心理;
C:你會因為不斷犧牲而感到心力交瘁,精疲力盡,這個時候你會想要放棄,你想要一走了之,以免自己發瘋;而之所以造成這樣的結果,大機率是因為你不願意誠實的面對真正造成你犧牲的原因;
第五:心甘情願的付出與犧牲者的區別:
A:如果你是在犧牲的話,那麼你就會很難接受所做的事;(就好比你去洗碗,你不願意,但是因為剛剛對伴侶發了脾氣,所以你必須去贖罪,但你的本意是不接受去廚房洗碗的)
B:犧牲的動機是為了緩和以及補償心中無盡的罪惡感,就像是在償還債務一樣;一開始你會覺得這個償債還算輕鬆,因為你總能定期付出款項,但是一段時間之後,你會覺得這個債務好像永遠都還不完,於是你開始感到疲憊,心力交瘁,且煩躁;(這也很好地解釋那些剛開始對你好的人為什麼後面不對你好了)
C:剛開始的時候,你的犧牲基本都能換回感激,或者換回一些實質讓你覺得滿足的行為,但是到了自省階段,你的犧牲不僅換不回感激,甚至你的犧牲已經不能滿足伴侶了;
於是這個時候,你開始明白其實你從來都沒有的得到回報,即便是有回報,那也是因為你扮演的犧牲者角色而已,並不是因為你這個人;
第六:你是真心的付出嗎?
真心誠意的付出,是另一種不同的體驗,你不會覺得心力交瘁,你也不會因為沒有得到感激而感覺憤憤不平,當然更不是為了什麼罪惡感贖罪,這樣的付出是不求回報的;
你的所作所為是完全按照自己的心在做事,而不是為了討好對方,如果你的動機是為了愛或者為了瞭解愛,那麼你就只會注重付出的過程,並不會在意自己付出會得到什麼樣的收穫,同時只有在你真心付出的時候,你才會用開放的態度去“接受”
第七:如何跳出犧牲者模式?
最好的辦法就是主動對自己的情緒,以及行為負全部責任,靜下心好好想想,如果你能為自己的生活百分百負責的話,我們就會明白,犧牲者的角色其實是我們自己的選擇,而並非伴侶的逼迫;
所以無論我們有什麼樣的動機,哪怕是討好,還是為過錯擔責贖罪還是真正的愛對方,我們都必須明白,犧牲者的角色是我們自願選擇的,我們必須為這個選擇負責,而不能指責他人,當你有了這個覺悟,你就能做出更好的選擇;
雖然我們知道犧牲者既傷神又沒有任何回報,但我們還是會繼續下去,因為做出犧牲總是很容易,但是要我們面對折磨和罪惡感好像卻很困難,如我們能夠保持自覺且不做評判,同時下決心對自己誠實,那麼我們就能慢慢改變;
相信我,只要你有意願且有決心,那麼就能擺脫犧牲者以及壞人的影響,從而選擇對伴侶付出你真心想付出的東西;
以上,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