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這句話在現實中一點都不假,男女雙方的結合都是奔著利益最大化的考量而去,希望雙方的結合能夠讓各自過得更好,可是生活處處充滿了不確定,任何疾病災難都能擊垮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對於突如其來的考驗,有人選擇堅持不離不棄,有人選擇臨陣脫逃。
我們無法絕對地去評判一個人所做的決定,這其中摻和了太多的道德、感情和現實因素,一邊夫妻之間有互相扶持的義務,一邊個人又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面對生活中帶來的重大考驗,究竟是成全對方放手還是用感情綁架對方,這似乎成了難解之題。
在個人權利與義務衝突之下,究竟應該何去何從,相信每個人都會做出不同的決斷,只是這種決斷的背後卻是在綜合各種因素下的人性彰顯。
妻子長期住在孃家,讓丈夫的心逐漸冰寒2015年,當時28歲的龍龍(化名)透過公園相親角認識了27歲的麗娟(化名),兩人僅僅相處一個月之後就領證結婚了,可是在結婚的時候,兩家人鬧了一次糾紛,男方龍龍出了10萬彩禮,而女方表示會陪嫁十幾萬現金,並且當著眾多來賓的面宣讀了這一決定,可是事後男方並沒有看到一分錢,這讓男方頗有被欺騙的感覺。
這件事一開始就成了丈夫心中的梗,所以也打那時候起也就不太待見妻子麗娟,對於男方家的質疑和指責,後來岳父才表示自己確實沒有履行給十幾萬嫁妝的承諾,他只是想讓自家有個面子,所以就隨口說給十幾萬嫁妝錢,他並沒有想到男方家裡會這麼介意自己這句話,早知道這樣他就不會開這個空頭支票了。
這件事雖然成了丈夫的心結,但也並沒有多想,生活還要繼續,就當這件事過去了,婚後沒多久,兩人的孩子就出生了,可是在孩子僅僅出生半個月,麗娟就帶著孩子回了孃家,丈夫只能過段時間去岳父母家看望妻子和孩子,本以為妻子到了孩子百天會回來,哪成想妻子在孃家一住就是一年多,直到孩子斷奶之後妻子才回家。
丈夫對此頗為不滿,表示自己每天回家就像一個單身漢,下班回來就是冷鍋冷灶,家裡沒有一點生氣,對於丈夫的指責,妻子表示現在帶孩子很艱難,又要照顧孩子,又要餵奶還要做家務等等,自己一個人實在是分身乏術,孃家父母願意幫助自己帶孩子,自己感到非常輕鬆,所以一住就住習慣了不願回去了。
妻子患病之後,丈夫提出離婚後讓其崩潰妻子在孩子斷奶之後帶著孩子回了夫家,自己平時打打零工,夫妻二人後來湊錢買了輛車,丈夫就開起了網約車賺錢,然而天有不測風雲,在2019年夏天,麗娟得了白血病,這對於她和整個家庭而言無疑是晴天霹靂。
妻子的情況讓丈夫龍龍也是愁眉不展,他希望透過治療能讓妻子恢復健康,然而自己的想法和堅持卻並不為妻子所理解,反而是妻子對於病情有什麼事都和自己父母商量,無視丈夫的建議和想法,妻子麗娟的做法再次加大了龍龍的不滿。
為了治病和照顧自己的女兒,麗娟又搬回了孃家,一日三餐和女兒的照顧全部依賴父母打理,剛住在一起沒多久的夫妻生活又變成了一個人的冷鍋冷灶,丈夫越來越感到心寒,夫妻關係再次急轉直下,丈夫也不再為妻子提供治療費用和生活費,夫妻關係的冷淡讓岳父母感到很擔憂,在麗娟患病期間,岳父母擔心女婿要打自己房產的主意,所以找到女婿要求寫了一份宣告,承諾自己對女方房產沒有任何企圖。
岳父母的這種做法加之妻子常年待在孃家治病不回來,也不聽取自己的意見,這讓丈夫非常不滿和心寒,他自我感覺這樣的婚姻也沒有繼續的必要,反正當初相處了一個月就結婚,本來感情基礎就不牢靠,現在結婚這幾年妻子和女方家又如此對待自己,丈夫龍龍提出了離婚,而且將家中鎖也換了,拒絕妻子再進自己家門,並將妻子的換洗衣物全部送到她的孃家家裡,然而丈夫想要離婚的想法卻被妻子所拒絕接受。
妻子認為自己正在生病期間,正是需要丈夫精神和物質關懷的時候,丈夫這麼做等於在逼自己,顯得非常無情無義,她希望丈夫能給自己打氣,能夠等自己康復再重新修復夫妻關係,可是丈夫卻一再表示不願再繼續這段婚姻,分手起碼是對自己最好的解脫,妻子的病情讓他看不到希望,他也不願被拖累,甚至當場揚言,如果自己是妻子這樣,自己早就主動要求放手,讓對方解脫了,不應該再綁架對方陪著自己受苦。
丈夫的言論讓妻子當場就紅了眼眶,她還是卑微地請求丈夫給予自己一次機會,她不想離婚,這對於她而言無法接受,自己也不會同意離婚,兩人陷入僵持,最後在向法律人士求證後得知,法律並不會在此情況下同意丈夫的要求,夫妻有患難與共的責任義務,丈夫龍龍考慮再三之下,表示願意給妻子一年時間重新考察和相處,如果不行那到時候再說,妻子看到丈夫暫時不提離婚心裡也鬆了一口氣。
長期分居帶來的夫妻關係冷淡,成了婚姻維繫最為致命的問題發生這樣的家庭不幸是我們所不願看到的事實,似乎對於病妻,丈夫理應給予更多的關懷和理解,而不是在妻子治療期間傷口上撒鹽,至少從道德上來講,丈夫的所作所為很難被人理解,但是丈夫之所以現在有這樣的舉動,其實與夫妻倆從認識到現在的經歷存在息息相關。
兩人當初的閃婚就註定了彼此感情基礎的脆弱,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可以說存在很大的解體風險,只是這種風險在平時被美好的假象所掩蓋,一旦遭遇任何風吹草動的挑戰,問題的爆發立馬會將婚姻推向解體的懸崖邊緣。
等於說這段婚姻的開端就存在先天不足,但是妻子卻並沒有重視這個嚴肅的問題,從生完孩子半個月之後就長期待在孃家,依賴孃家父母的照料,從中我們不難發現妻子存在對父母的極大依賴,這種依賴不僅是生活現實層面,更多的是一種從小到大的精神層面。
妻子長期住孃家,丈夫每天對著冷鍋冷灶,這種夫妻長期分居的生活更加加劇了這種先天不足帶來的婚姻影響,無論對於哪個男人或女人,婚後卻依然長期單身生活,誰的心裡都會存在怨氣,當這種怨氣越積越多之時,夫妻本身那種脆弱的感情就會顯得蕩然無存。
因為先天不足加後天基礎不牢,妻子麗娟在患病之後又拒絕聽從丈夫的建議,一味地相信父母對自己的指導建議,這種做法讓丈夫心中產生一種怨恨,認為妻子是十足的“媽寶女”,自己名義上是丈夫,可在對方眼中卻並沒有體現自己的身份地位和價值,丈夫對妻子的怨恨和不滿也就與日俱增。
婚姻的維繫需要感情基礎,道德和法律的力量終究還是較為脆弱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婚姻卻是兩個家庭的事,丈夫除了對妻子存在長期不滿以外,岳父母的某些做法也在讓丈夫產生牴觸心理,岳父在婚禮上當著眾多來賓的面宣讀十幾萬嫁妝的決定,結果卻食言,當初希望有多高,那麼最後的失望就有多大,俗話說:飯可以亂吃,話不可以亂說,有些承諾性的言論更是不能輕言說出口,丈夫龍龍對岳父母的不滿就會轉移到妻子身上,岳父母的草率言論最終的結果卻需要女兒來承擔,這無疑是一種不公平。
在女兒麗娟患病期間,夫妻關係本身就在惡化的趨勢之下,岳父母又逼著女婿寫財產公證的宣告,初衷可以理解,但是做法卻存在較大的不妥,讓本身脆弱的夫妻關係更加是雪上加霜,現在丈夫雖然被迫同意不再提離婚這件事,這只是在法律約束下的暫時妥協,如果妻子和岳父母依舊如此,那麼離婚或將成為最終我們不願看到的結局。
妻子患病正值關鍵時期,確實需要丈夫的援助和鼓勵,只是從目前看來,夫妻之間感情不深,丈夫對夫妻之間責任義務的概念自然也就不強,本來夫妻二人的關係就像在走鋼絲,妻子患病後更加惡化了這種處境,最終妻子患病這件事成了丈夫決定離婚的導火索,從法律和道德上丈夫的行為存在不近人情之處,可具體到這件事上,丈夫的所作所為也有一定的情有可原,具體如何權衡最終成了考驗人性的問題。
雖然丈夫在最後承諾暫時不提離婚,但這只是法律壓制下暫時的妥協,只是希望妻子能把握這段承諾期,意識到自己經營夫妻關係的不足,抓緊時間修復兩人之間的間隙,這段婚姻或許還尚存一線希望,世上最不能直視的就是陽光和人性,並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被理性評價,有些問題卻只能依賴人性自身去回答,對於婚姻,我們還是要注重平時的維繫和互動,感情和道德的力量有時候真的很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