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爺子有三個女兒,給大女兒找了個上門女婿,二女兒和小女兒嫁了出去。
家裡有七個人的地,被老爺子陸陸續續流轉了,二女兒覺得裡面有自己九分地,就要求父親分錢。二女兒要求分二十多萬,村幹部把所有賣地的錢加在一起商議給二女兒八萬,二女兒不同意,因為最後一次賣地是每畝二十五萬,九分地應該二十多萬。雙方沒談攏,鬧了意見。
二女兒又找了調解人,雙方做到了一起。
父:一共六畝多地,七個人分,對不?
女:對。
父:第一次賣了xx錢,第二次賣了xx錢……
調解員記錄整理。
父:以後你管我養老不?
女:管。
父:大女兒留到家裡了,這幾年我看病她也花了不少錢,房產是她的,以後我養老花錢她攤一半,你和老三你倆一人一半,同意不?
女:同意。
父:好,算算該分給她多少錢……六萬多……行,給你個面子……給她七萬。算算我這五年住院花了多少錢……
女:我不要錢了,就算孝敬你了。
來,寫字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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