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女孩出生,她原本應該是幸福的,爸爸和媽媽都很愛她。可是後來在她8歲的時候被猥褻。那是她一生的恥辱!爸爸要去砍那個人 ,也把那個人給告了。結果是她變得臭名昭著,孩子們會欺負她,久而久之,她變得愛打架,朋友也很少。
後來她上了初中,那是她一生中最快樂的時光,很多人都喜歡和她一起玩,她成績也很好。那時候她唯一的願望就是爸媽能不吵架,能過一個安穩年,能有平凡的幸福。可是天不遂人願,在她上初三的時候,爸爸生病了。因為家裡窮,她眼睜睜看著爸爸從一個完好的人一點一點消瘦。她印象最深的是她快要中考的時候,爸爸的一隻手已經不能動彈,但是爸爸為了女兒能吃的營養一點,用一隻手在河裡摸魚。那天傍晚,她第一次宰魚,一直淚如雨下。那一刻,她只希望爸爸能好,那是她唯一的期盼。
後來中考結束,她考得很差,不如平時,而爸爸的身體也一天不如一天。那天爸爸在安慰她:“是金子總會發光的”。後來,爸爸不能走了,在家裡躺著,媽媽讓她去上高中 ,她最終去了一所二流高中讀書。在高一下學期,家裡打來電話,爸爸離開人世,那是她第一次經歷生死離別,她不懂,為什麼人可以說沒有就沒有;她不懂,為什麼連說再見的機會都不給她;她不懂,明明無數次在夢中爸爸回來了可是卻不見他。從那以後她喜歡在雨中淋雨走。
後來她去很遠的地方上大學,她覺得能逃脫那些痛苦。她自卑,缺乏安全感。後來她遇到了人生中第一個喜歡的人,他如陽光一樣出現在她的世界裡。她喜歡他的原因很簡單,他會像爸爸一樣把吃的都給自己,後來他們在一起了,男孩說他喜歡純潔的女孩 。於是她提出了分手 ,她認為自己配不上他,分手後她連續一週吃不下飯,瘦了好幾斤。
用了2年時間,她一直努力蛻變,開始考研,做各種兼職,一個女生做過快遞分揀。她覺得會好的,只要考研考上就好了,結局就是這麼狗血 ,她沒有考上。從那以後她否定自己,變得不自信。她第一次接近死亡是在宿舍發燒三天,每次都燒到38度以上,所幸她熬過來了。
後來和室友一起找工作,因為要面臨畢業離開宿舍 ,她們必須要找工作。室友找到一個包吃包住的工作,她負責聯絡負責人。她們來到了一家自助餐廳,她那時候挺好看,愛笑,店裡的人都對她特別好。那是她最快樂的一段時光!後來她喜歡那個負責人,也就是餐廳的股東之一。他比她大9歲 ,喜歡他是因為他知道《中庸》,他經常和她聊天。她從一開始就知道他為了創業把房子也買了,她無所謂,她可以陪他租房子,只要他愛她,她不怕苦。他說過一句話,她永遠忘不了,他說他以後會護他,不會有人欺負她。她覺得以後就是他了,他對她說他不想結婚,不想要孩子。剛好她也不想,但是她想要一個家。
他們同居沒多久後,他告訴她他沒那麼喜歡她,於是他們分開了,她是真的難過,不過還能放下。後來啊 ,他又突然表達愛意 ,他給她身份,在店裡官宣。在朋友面前護她,不許別人說她,她會心疼他,會因為店裡生意不好而心情不好,會因為別人浪費而生氣 ,也會默默幫他想辦法。後來她感冒了,他百般照顧,那是她第一次在外面生病的時候不是自己死扛 ,有人餵飯,有人擔心。她以為以後都會是他護她,她很缺乏安全感,會小題大做,後來他又說和她在一起不開心。於是,他們又分開,她一個人回到家鄉小鎮,當個輔導班老師,也慢慢忘記。可是就在她要放下時,他隔三差五給她打電話,說放不下她。於是她陪著他,沒有身份地聽他說他店裡的事,聽他的煩惱,幫他想對策。她每天都在看美團,看美團上他店的生意怎麼樣,生意好她心情也會跟著好,她不知道每天要看多少遍美團。她不快樂,他說想給他一個家,那是他醉酒說的 ,可是清醒時又隻字不提,她不明白他愛她嗎?她讓他來安徽找她,他最後放下工作來了,她一看見他就淚流不止,是委屈也是想念。他走了之後 ,他倆依然聯絡,她會跟他吵架,覺得他從不規劃他和她的未來,她只是想有個家,兒時的夢想。他最後說他想要一個人,他不想要家,她淚流滿面,懊悔不已。也許從一開始就是錯的!
對於未來,她不害怕,她愛過,勇敢過。哪怕最後一無所有 ,可人本來就是一無所有的。她不恨任何人 ,也不想去責怪什麼,都是自己走出的路,只能向前看。也許未來是絢麗多彩的 ,也許是陰雨連綿,而這些不重要,她在活著,只要活著就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