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2歲的我經歷了兩段婚姻。
在第一段婚姻裡由於年少輕狂,做事不計後果,覺得就該因為結婚而結婚。
婚後發現這都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這個男人也不是自己想要的丈夫。可是我已經結婚並且有個特別乖巧懂事的兒子。我開始認為雖然婚姻不是我想要的,老公也不是我想要的,但是兒子是我的太陽,所以我選擇將就。
由於第一人丈夫雖然有個很好的職業,但是他不求上進,對生活對家庭都沒有追求,包括對兒子的教導都毫無耐心。於是我把教孩子,養家庭都變成我的事,應該就是別人口中的能上廳堂能下廚房的女人,包括連家裡吸頂燈壞了都是我自己去宜家買來更換。
就這樣我越來越嫌棄我的第一任老公,甚至連性生活都不想有。
終於有一天他告訴我:我們離婚吧!
當我聽到這句話的時候,我第一反應還是不想離,因為我愛我的兒子。
而他告訴我:不離可以,但是你得變成我喜歡的老婆的樣子!
我問他:那我該怎麼做?
他說:你要三從四德,你要圍著我轉。你要像我媽那樣愛我包容我!不然我堅決離婚!
其實他沒明白,愛不是你想改變對方,而是對方主動為了你改變!可是他不懂,不懂婚姻,不懂女人,自己活在自己世界裡的男人!
因為他的工作特殊性,一紙報告打上去,我知道這個婚姻也就這樣結束了!除了愛兒子,我還及其愛面子!於是我們只能走向婚姻的盡頭!
其實在第一段婚姻裡,錯永遠是我!第一個道歉的是我!帶孩子的是我!賺錢的是我!人情往來是我!照顧父母是我!而他除了玩手機和懶什麼都不會!即使生氣我在外面呆一夜,他都不會出來找我!最後婚姻還是沒有了!
我自己滿身是病,連最後離開我什麼也沒有得到!因為我連吵架都不願意!
所以第一次婚姻讓我過得自己懷疑自己!我到底要的是什麼?女人在婚姻裡到底該怎麼做才能有個好的結局?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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