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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愛過的人,一旦分手了還能不能做朋友?我想這個話題很多人都想過,也疑惑過,那麼曾經深愛過的兩個人,一旦分手了還能做朋友嗎?

人,有時就是這麼奇妙,或許那個人沒有什麼特別,但是除了ta沒有人能給你那種感覺和觸動,或許這就是人們所說的緣。

不管你們如何相識,又因為何種原因分手,如果還愛著彼此,那麼是做不了朋友的,朋友的概念是無慾無求,就這一點你根本就做不到,因為一旦彼此交往你的內心就會想要更多……

如果真的彼此都已經不愛了,做不做朋友,交不交往好像都已經不再重要,因為你們的重心都已經不再是彼此,所謂心不在,愛便不在,這樣的交往已經沒有了任何意義,那麼做不做朋友還是有啥關係呢!

如果是一方已經不愛,也做不了朋友,即使做朋友不愛的那方也是敷衍,這樣你會更傷心,遲早還會是一個結局。

一個人只有到你真正放下的那一天,你才能明白,愛和愛過這中間只隔一個字,但早已是天壤之別,物是人非。

其實,世間沒有什麼真正的放不下,之所以放不下只是你的潛意識裡一直在告訴你,對方還愛著你,所以你不捨得放下,也不甘心放下,畢竟人非草木,孰能無情。

其實人與人之間,真正絕情的人不是說分手的那個人,而是真正從內心先放下的那個人。有的人分手是因為移情別戀,有的是不得不分手,換一種思維來說,兩個人之間不能在一起,必須有一個人先鬆手,那麼另一個人才能不得不放手

當一段感情結束,當你一旦真真實實的確定對方是真的不再愛你,這樣的你也就很容易走出來了,因為你不再抱有任何幻想,你知道愛和不愛的區別,即使你再難過也換不回那個人一絲一毫的心疼與在乎,那麼又何必作踐自己?

原來愛和不愛只隔著一個字,但是卻隔著一個曾經。“情到深處是無情”一個人愛另一個人時可以視ta如命,但是,放手亦或不愛也可以在剎那之間,這就是愛和不愛的差別。一字之隔,忽有天地之遠,生死兩重天的隔世之感。

人世間什麼都說得清楚,唯有感情,說不清,道不明,一朝緣起,春暖花開,山水清明,一朝緣滅,飛沙走石,天地混沌!

人啊!得,亦是緣,失,亦是緣,緣來緣去,緣深緣淺,濃濃淡淡,不過一場清歡,只是再回首,是否依然會溼了你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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